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审核,收集整理相关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并归档,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
2、负责参保人员保险费的征缴对账、个人账户建立、记账与管理工作;负责定期计算和登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利息,并定期公布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及个人账户情况,接待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及缴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工作。
3、负责对参保人员登记资料的建档归档等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各乡镇人社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开展各项业务经办工作。
4、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的审核及个人账户的结算工作。
5、负责建立各类享受待遇人员档案、台账;负责核定各类享受待遇人员支付信息及定期制定资金发放表;负责按规定做好享受待遇人员的正常调资调标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7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党政办公室、核定记录科、稽核审计科、待遇审核科、待遇发放科、信息科、档案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645.09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财政要求减少15%,基本支出同比上年略有减少。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9万元、占总支出的47.6%,项目支出338万元、占总支出的52.4%。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30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0.16%,主要是公用经费按财政要求减少15%,基本支出同比上年略有减少。;二是项目支出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0.59%,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万元。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79.04万元,较增加1.03万元,增长0.3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的晋级晋档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5.72%。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财政要求减少1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改变。
(4)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改变。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3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万元。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城乡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等。
(2)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经费项目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按基金征缴总额的8%列支,以保证日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等。
(3)精准扶贫、重度残疾养老保险财政代缴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 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25.04万元,比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5.72%,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按财政要求减少15%。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6万、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3.26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们是二级单位,预计下年公务接待较少。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采购安排。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0万元,空调、桌椅、办公设备、家具、复印纸、计算机设备等方面支出
二是服务类0万元,主要是会计服务、法律咨询、运维服务、会议费、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支出
三是工程类0万元,主要是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工程施工等方面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重点项目1个,精准扶贫、重度残疾养老保险财政代缴项目,详见附件),项目预算338万元。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失地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城乡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1、失地农民工作经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15】76号),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失地农民政策的宣传和对乡镇经办工作人员政策的培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2、新农保工作经费:负责办理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切实履行职责,准确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社区)实时联网。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数量指标:参保率100%。
产出指标:加强新农保工作的培训,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加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效益指标: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有助于解决广大城乡居民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8%。
2、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按基金征缴总额的8%列支,以保证日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按历年惯例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50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每年征缴一次,今后即使不算新增加的参保对象,每年的工作量也都将维持在目前的规模。如果没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保障,将难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按基金征缴总额的8%列支,以保证日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质量指标:征缴工作的日常项目,在城乡居民保险局业务范围内,参保对象 30多万人, 在所有的业务环节中,保险费征收工作是工作量最大、任务最繁重的环节,需要动员乡镇、村、社区人员进行入户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每年征缴一次,今后即使不算新增加的参保对象,每年的工作量也都将维持在目前的规模。
产出指标:16-59周岁参保人数=314948人。
效益指标:促进所以城乡居民都应保尽保,新农保工作争创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
3、精准扶贫、重度残疾养老保险财政代缴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 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等。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 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人 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质量指标: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登记服务,组织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登记服务,组织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根据鄂人社发[2021]28号、冶政办发[2018]1号,结合2021年代缴人数与金额,预计2022年精准扶贫对象、重度残疾人缴费财政代缴15000人*200元/人/年共计300万元,据实结算。
产出指标:代缴人员15000人。
效益指标:保障困难群体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有助于解决广大城乡居民最关注、最迫切的养老问题,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