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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大冶市保安湖禁捕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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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
垂钓是捕捞方法的一种,钓具归属渔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4〕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保安湖禁捕水域管理,我们借鉴参考毗邻市、县经验做法,规范公众休闲垂钓行为,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特制定本办法。
二、什么是休闲垂钓?
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垂钓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
三、垂钓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垂钓人员应履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义务,配合执法人员和渔政协助巡护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监督管理,做到安全垂钓、生态垂钓、文明垂钓。
四、保安湖常年禁钓水域有哪些?
大冶市保安湖国家级鳜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五、保安湖垂钓水域有哪些?
保安镇东西两港及保安口横堤沿线区域;保安镇磨山沿线区域;东风农场管理区扁担塘码头区域;还地桥镇大港及十五冶大堤沿线区域。
六、在保安湖垂钓时,垂钓者必须禁止的行为有哪些规定?
(一)使用一人多竿、多线多钩、长线长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钓法垂钓;
(二)使用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等辅助装置(工具)垂钓;
(三)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垂钓;
(四)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垂钓;
(五)使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锚鱼等手段钓鱼射鱼;
(六)其他依法禁止的垂钓行为。
七、在保安湖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时,垂钓者应该怎么办?
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垂钓者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明显外伤,垂钓者应及时报告市农业农村部门,由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救助工作。
八、在保安湖垂钓的钓获物品种和规格有哪些规定及要求?
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钓获单尾(只)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青鱼、草鱼,重量不低于1000克;
(二)鲤鱼,重量不低于500克;
(三)鳊鱼,重量不低于250克;
(四)鲫鱼,重量不低于50克。
不符合上述规格的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另外,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含青鱼、草鱼)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留取的钓获物总量(含青鱼、草鱼)不得超过5千克,超出部分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鳄龟、鳄雀鳝、红耳彩龟等外来入侵物种,不得以放回原水体等方式将其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可以交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处置。
九、钓获物是否可以销售?
不可以销售。任何形式的获利都是不允许的。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制品。
十、哪些非法垂钓行为可能涉嫌以非法捕捞进行查处?
违反本办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垂钓的,由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属非法捕捞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凡拒绝不配合、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