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精神,我局牵头对原《大冶市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大冶市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介机构、项目业主)、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及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现自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渠道:
1. 电子邮箱:948240640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 邮寄信函:大冶市罗桥街道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项目服务股(邮编:435100),信封请注明“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我们将认真梳理和研究每一份意见建议,并在后续修改完善中予以充分考虑。感谢您对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 :《大冶市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