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档案馆要求,本单位拟将原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大冶市建设局、大冶市房产局2019年以前的所有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后移交给大冶市档案馆存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1.原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全宗号:50),2006年-2014年文书档案(永久、30年);
2.原大冶市建设局(全宗号:154),2015年-2019年文书档案(永久、30年);
3.原大冶市房产局(全宗号:98),2004年-2019年文书档案(永久、30年)。
(二)询价单位: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需求:按黄档文〔2021〕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数字化处理,达到大冶市档案馆的验收要求,并负责完成档案进馆工作。
(四)预算价格: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
(五)整理期限:150天。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批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能从事档案数字化处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在大冶市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档案管理相关职称;
(三)有相关的业绩证明;
(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三、提供报价资料
(一)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书面报价方案(格式见附件),报价超出预算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复印件、类似档案服务经验或业绩等材料;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档案袋密封盖章,同时单独用小信封封装一份报价函,便于唱标。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由其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采购规则
(一)经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纳入采购备选范围。
(二)本次采购项目采用1次性报价、按照“最低价中标法”确定1名供应商。当报价最低且报价相同的,选择整理期限少的供应商,报价及整理期限均相同的,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报价单位因不可抗因素放弃中标或不能开展后续工作的,顺次递补。
五、询价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此期间自行前往三个中心1区五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查看需整理的档案实物。
(二)报送资料时间:2025年9月8日14:30-15:00(超过递交资料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送方式:本次采购只接受纸质文件,现场报送;
(四)询价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3:00;
(五)询价地址:市住建局六楼615室。
联系人:余娜 1777107502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2.承诺函(格式)
3.委托书(格式)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