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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报送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28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冶市监联办20232

关于制定报送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

通 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汇总各单位双随机监管抽查计划,制定全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表,报送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并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各单位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本着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的原则,制定本单位2023年抽查计划

(二)强化部门联合抽查。各单位要持续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使其成为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各单位2023年联合抽查的比例应超过全年拟开展的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数的90%。各单位要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参与部门,将监管对象类型基本相同单部门抽查检查,整合成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对同一检查对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检查,减少进企业检查次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发起部门在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前,应提前同参与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三)科学设定抽查比例。各单位要结合抽查事项类别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要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进行确定,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并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深化差异化分类监管。各单位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度融合,根据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确保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的抽查任务比例超过全年拟开展的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数的50%。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或不实施现场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五)推进部门联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各单位将更多的双随机检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计划,实施部门联合检查2023年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应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现稳中有增原则上不得少于2022年度。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和被检查对象经营特点,合理确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实施时间,保持全年抽查任务分布的均衡性,防止和杜绝为完成年度任务在年底前突击抽查检查的现象发生。

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工作要求,2023年21日前制定上报2023年度本单位抽查工作计划(含单部门和跨部门抽查计划),并通过邮箱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余玲玲,联系电话:8714721“双随机”办将在统筹汇总各单位2023年度抽查计划的基础上,形成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在2月份印发各单位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1.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2.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3.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4.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