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4年,我市共收到两会期间政协提案96件。为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办理责任
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根本需要。市政府继续将办理政协提案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每件提案都明确一名分管副市长和副主任作为督办领导和协调责任人。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日程,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确保每一件政协提案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承办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报送到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二、强化协商办理,提升办理实效
(一)加强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将沟通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充分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建议,确保面商率100%。对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提案人参与办理,共谋共策,协商解决问题。
(二)密切协同配合。主会办单位要密切协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提案,牵头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研究办理落实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各项承办工作。
(三)注重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弄清问题症结,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凡是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及时解决;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逐步解决;确因政策和客观条件等因素制约不能解决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三、明确办理程序,统一规范答复
(一)严格办理时限。由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会办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函告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所有提案必须在8月31日前办复。各牵头单位要向政协委员本人当面答复,并请政协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于9月30日前将正式答复函和《征询意见表》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向政协委员进行再次书面答复。
(二)规范答复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复文质量、规范答复格式,提高答复意见针对性,所提意见建议要逐条办理、逐条答复,杜绝以工作情况汇报代替答复,杜绝敷衍应付草率答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根据办理落实情况分A、B、C、D四类在答复函上按规范格式加注标记。即:已经或基本办理落实的,用“A”标明;正在或已列入计划办理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办理的,用“C”标明;无法办理落实的,用“D”标明。
四、强化督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按要求推进提案办理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联合市政协提案法制委采取集中督办、重点督查、现场视察、组织评议等方式,对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实行一月一通报,着力解决办理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协有关委室,按照有关规定从责任落实、沟通协调、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委员评价及日常材料报送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
附件:
1.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提案目录
2.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3. 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回执单
4.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5.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回执单
附件: 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附件: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附件: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