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冶市富强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MA48T9M552)生产的黄金湖窖酒(52%vol、净含量5L)、黄金湖窖酒(52%vol、净含量5L)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富强酒业有限公司生
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223492730008”、“DBJ25420223492730060”,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4月21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富强酒业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原先使用的酒精浓度计损坏,新购置的酒精浓度计购置平台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导致仪器存在误差。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更改设备,定期内部抽检,提升质量检测能力,确保消费者得到优质、安全的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富强酒业生产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一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合计人民币62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经内部排查,确定问题根源在于酒精浓度测量环节,公司新购置的酒精浓度计在拼多多平台购买,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导致仪器存在误差。
企业整改情况:1、立即召回与下架问题产品;2、更换检测设备;3、加强员工培训;4、完善质量管控体系。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