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农规〔2017〕24号),明确指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配套经费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省财政承担20元。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1284头,应发放补助资金89880元。相关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89号)文件下达,包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89880元(包括中央财政提前拨付的64200元,省级配套25680元)。公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交签名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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