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雪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案”,我单位已与您进行多次见面沟通,您在建议中对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短板,分析透彻,实事求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医疗保障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您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性强,科学合理。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培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员骨干,我市上个年度共组织基层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学习17场812人,组织大冶市人民医院进修和专业学习286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面对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和骨干流失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对相关业务科室考核,绩效分配与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数量、质量、社会效益挂钩,以按岗、按任务、按业绩定酬为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激发基层卫生人员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热情。另外,为加快推进城乡慢性病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充分发挥医共体信息平台作用,全科与专科医生协作一体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慢性疾病预防、诊断、救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对重点疾病救治水平。
关于基层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相关问题,我们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将医务人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落实与晋升晋级挂钩,依据省职改办制定的《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要求严格执行。
我们深知此项工作举措还远远不够,我们将继续按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人才工作总体部署,抓住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不断推进人才政策创新,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节,增强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二、进一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冶办法[2019]19号)(以下简称《方案》),为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将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均纳入市总医院统一管理,建立了村医进入和退出机制,全市清退不具备从业资格和长期不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6人,解聘到龄离岗村医43人。通过三年时间,我市乡村医生50岁以上占比从38%下降至33%,大专学历占比从6.9%提升到16.3%。
三年来,市总医院积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大学生村医工程,2020年以来已完成农村定向培养90人,2021年全市招聘了26名大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组织村医到市人民医院轮转学习304人,通过各级参训村医3200余人次。
三、着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今年市卫生健康局已下发了《2022年度大冶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调整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为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统一采购373台智能服务包,用于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为了全面规范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今年3月市总医院特开展全市居民健康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开展系统在建档案中身份证号码缺失及重号的档案进行核对完善和死亡人员档案注销,对2022年1月1日以来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和服务记录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辖区内人口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梳理,目前已清理非常住户籍人口档案11.8万份,迁移电子居民健康档案8282份。
为促进医疗和公卫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市总医院于今年3月已与创业公司签署协议,门诊、住院、体检等项目将实现与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数据互通,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健康一体机和智能随访包数据传输模块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
2022年,我们将建立完善县乡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体系,遴选一批乡镇/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员,制订完善全市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按《大冶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统一考核工具,统一全市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考核方法和流程,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片医”包保责任制,。
今年我们将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工作目标、工作规范,通过线上和线下等途径分类组织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人员培训,确保从事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执行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规范、相关知识和技能。为确保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在全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活动。
下半年将结合“323”攻坚行动,组织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特别对健康素养和技能掌握较差的村组、小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辖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服务依从性。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承办单位负责人:曹钟战
经办人:罗建设(联系电话:1388647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