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七届一、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2-09-30    文章来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尹利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前期沟通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配合教育系统完善心理服务平台

根据《大冶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卫健局主动配合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学校三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卫健系统与教育系统实行心理健康联防联控措施,落实信息共享、建立转介、转诊机制。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通过各类主题日、传统节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站、墙报、宣传栏、短视频、文学社等多样化工具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提高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市精神卫生中心每学期在各学校开展一次专业知识培训。

三、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教育局督促学校开展心理健康预防工作,面向师生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健康评估等服务,落实每年的心理健康评估筛查(如9项心理健康问卷、广泛性焦虑障碍量表、抑郁量表等),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四、加强心理疾病的早期识别

建议学校加大心理学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增加心理健康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协助教师队伍对学生出现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早期症状的发现与识别。

五、加强监测与服务

通过学校的心理辅导室、悄悄话信箱、心理服务热线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市精神卫生中心定期到学校开放心理门诊,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及心理健康评估结果异常的学生有针对性的提供心理健康干预服务。

六、做好筛查、诊断与治疗工作

通过学校心理门诊、转介、转诊的学生,市精神卫生中心予以筛查、诊断,为心理疾病的学生提供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指导康复。

七、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

制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学生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承办单位负责人:郭志雄          

经办人:郭盛文(联系电话:1397176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