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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12-26    文章来源: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现将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能。我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市政府管理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没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职能,也没有行政审批事项。为更好地践行为农服务宗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我社根据自身性质和职能职责,专门按“三定”方案对机关各科室的职能、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再明确,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我社积极认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扎实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二)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我社始终坚持依法治社、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市供销社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市社党组会讨论、决定。市社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积极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黄石及大冶市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依法治社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依法维护稳定,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畅通信息渠道,逐一开展诉求分析、矛盾排查,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小事拖大。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有序理性反映诉求和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按政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信访突出问题,梳理重点信访事项,切实做到分类处理、限时化解。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突出宪法学习,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围绕禁毒、信访维稳、国防教育、网络安全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五)理论学习方面。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强化理论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无纸化学法用法、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社能力。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社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按要求积极参加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并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自身职权有限制。市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依照法定职权,市供销社无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一定程度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需要。

(二)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由于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遗留问题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加之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复杂程度深,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为依据,运用司法途径解决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咨询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继续加强学法普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纳入培训计划,要求个人自学和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培训,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全面提高市社机关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履职能力。

大冶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