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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民政局建立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让审批有温度和速度

发表日期:2021-06-30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我申请的材料漏了一份,竟然可以补。”近日,一家社会组织来到政务服务中心B区15号民政窗口,急需办理社会组织法人变更业务,主要材料齐全,但部分材料还不完备。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此情况适用“容缺受理”办理模式,便采取改变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模式,变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审批的并联推进模式,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顺利完成社会组织变更登记事项的张女士连连赞叹。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登记备案行政审批程序。今年,大冶市民政局印发《大冶市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规定了社会组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可启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办理。通过建立一窗受理、容缺受理、全程指导等便民服务措施,让我市社会组织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平均缩短了60%以上,大幅度的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