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我市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重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快“当好主力军、建成节点城、奋进全国五十强”的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质效双升、进位争先”的良好态势。
——挖潜增收成效显著。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8亿元,增长14.1%,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27亿元,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高基数上再跃升,首破50亿元大关。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1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1.07亿元。
——民生保障坚实有力。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拨付社会救助资金2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225万元。二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拨付住房政策补贴6834万元,稳定房地产市场;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亿元,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三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拨付乡村振兴四级衔接资金1.95亿元,拨付政策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737万元。
——财税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6.58亿元,助力企业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开展资产确认、确权、确值,积极盘活各类资源资产。三是推动“无申请兑现”扩面增量。新增第四批25项“无申请兑现”政策,为1218家企业兑现奖补资金4546万元。
——风险防控稳妥有效。一是“三保”风险防线稳固。全年“三保”支出38.7亿元,占比44.6%,落实“保工资”专户全流程监测,保障基层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地方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全年化解隐性债务13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亿元,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5亿元,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亿元。
——审计成果深化运用。坚持审计整改“治本方”与问题查处“诊断术”同步深化、一体见效。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96个,截至目前已整改83个,其他持续整改问题各单位均已制订整改计划,积极推进审计整改。今年以来,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重要风险提示,市审计局向纪检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7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3篇均获市领导批示。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9584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2843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265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8018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679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0924万元,支出完成7246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9331万元,支出完成6055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67万元,支出完成5888万元。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部分乡镇财政管理以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财政收入组织不到位。一是“预防接种服务费”收入57.44万元未缴国库。二是国有资本收益未应收尽收。光谷东2024年实现净利润6450万元,应上缴利润收入322.5万元未上缴。
(二)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截至审计时,我市尚有26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14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二是出借市人社局农民工应急周转金500万元未及时收回。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项目进展缓慢。四是粮食风险基金未按规定专户管理。
(三)部分乡镇预算编制与执行不科学。1个乡镇上级专项及上年结转资金148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1个乡镇部分功能科目预决算差异较大,2个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当年执行率分别为16.7%、0。
(四)决算草案部分事项编制不准确。2024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公共停车等特许经营权收入6.24亿元通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核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继续加大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今年上半年组织对7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其中:二三级预算单位4家。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收支方面。一是公用经费挤占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4家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奖金、党报党刊征订费、差旅费及食堂费用等95.32万元。二是违规支出。1家单位驻村人员重复发放伙食补助及特岗津贴1.23万元,1家单位向下属企业转移水电费支出2.62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未入账。1家单位所属的22处门面、4宗土地未纳入账面核算管理。二是门面资产出租未履行招拍程序。1家单位未经评估、未履行招拍程序出租门面土地13处,取得租金收入4.16万元。三是罚没物资台账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罚没物资未建立入库、销毁台账登记,部分罚没物资未集中保管。
(三)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1家单位食堂采购牛奶等食材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备用金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备用金账实不符,1家单位职工借支备用金通过出纳私人银行账户取现交付。三是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3家单位报销差旅费附件资料不齐全,涉及金额7.99万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复审情况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27号)的工作要求和重要性原则,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审计局开展备案项目复审和结算项目审核共29个,核减工程造价3092.3万元。其中:备案复审项目23个,在社会中介机构审定总额48149.06万元的基础上,复审审减1176.68万元,综合审减率2.44%;结算审核项目6个,施工单位报审9195.29万元,核定造价7279.67万元,核减1915.62万元,综合核减率20.83%。
(二)全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2023年至2024年全市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审计,涉及投资金额2314万元。主要问题有: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项目规划设计与实际常住人口不匹配,存在规模过大现象。二是部分调整未按要求报批。部分新增建设内容未获批复。三是部分建设内容未按计划完成。四是未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完工项目移交村委会进行管理和维护时,未明确管护内容、义务和责任。
2.建设管理及成本控制方面。一是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先开工后进行图纸评审,导致建设规模和内容均未按计划完成。二是初步设计内容重复采购,涉及金额13.52万元。三是部分服务费未严格执行付费控制标准,超限额采购29.78万元。四是工程结算审核多计价款47.93万元,主要为土方挖运、墙面抹灰工程量多计及混凝土破除子目套项有误等。
3.资金管理及整治效果方面。一是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该项目应配套资金486万元,实际配套346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未落实到位。二是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率较低。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及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别对2家国有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问题有:
(一)企业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一是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履职。1家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美元债定价发行及对外担保等事项仅通过公司党委会审定,未经董事会决策。二是监事会未有效履职。1家公司未按监事会议事制度议事,并设立风控审计部替代监事会部分职责。三是未有效压缩企业层级、减少法人户数。1家公司共有企业法人51家,企业架构为4级,未压缩至3级以内。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10715万元。二是41个项目超比率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145.1万元。三是部分服务类项目先采购后补办询价手续共127.48万元。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因业主方监管不到位,先施工后审查施工方案;2个项目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3个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验收之后或晚于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2个项目部分工程资料未经签审。
(三)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一是1家公司拖欠应归还民营企业的借款1200万元、逾期未收回出借民营企业资金570万元。二是1家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未及时收缴,涉及金额11113.19万元。三是1家公司购置办公设备5.43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四是1家公司无依据支付三名劳务派遣职工离职补偿款9.73万元。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殡葬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我市2022年至2024年殡葬和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问题有:
1.殡葬管理服务方面。一是重大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存在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2个公益性公墓建成墓位数量低于每亩300个的建设标准,74个“活人墓”预售时间超6年未整治等问题。二是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方面主要存在7个公益性公墓未批先建,2个公益性公墓因占用农用地被拆除,1个公益性公墓建设拖欠工程款75.91万元,4个公益性公墓建设多计工程价款8.26万元,60套经营性公墓每套墓穴占地面积超标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省级殡葬专项补助资金328.53万元闲置未使用问题。四是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未分离,乡镇殡仪车、冷藏棺运营2项殡葬基本服务委托给个人经营,骨灰盒定价未在发改部门备案等问题。五是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11家乡镇卫生院由无资质人员开具死亡证明9658份,部分居民死亡殡葬证编制时无医师签字或未填写死亡证明编号等问题。
2.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二是资金管理不严格。对已去世或户籍已迁出的对象超范围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6万元,3家福利院特困人员零用钱管理不规范。三是运行机制不健全。4家单位物资账实不符,1家单位2024年片区医生工作点对点技术支持记录台账及相关原始资料遗失。四是项目建设不规范。福利中心失能半失能项目消防设施先建后拆,结算审核多计工程价款17.81万元,超比率约定合同质保金38.38万元,勘察服务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不符合供应商资格。
3.公建民营福利机构运行方面。一是1家福利院长期闲置,2家福利院未按规定用途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二是4家福利院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不完整且无补充协议;3家福利院国有资产风险和运营情况、基本设施及兜底保障人员床位使用等情况未经评估;8家福利院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
去年下半年及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分别对我市部分乡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问题有:
1.规划编制执行及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规划项目无法实施。11个全域方案规划项目因政策、项目选址、资金调配等未能实施;1个工程项目因上级资金未落实拟定取消。二是28个项目调整未经审批。三是部分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建设,3个项目的计划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或投资额相差较大。四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建立资金专户统一核算,全域项目融资资金收支和项目收益涉及多个账户。
3.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方面。1个乡镇新增耕地面积、废弃采矿用地整治面积、新增生态用地面积、5亩以下零星耕地图斑减少数4个指标未按方案目标完成;高新区新增耕地面积未达到批复要求,应增加耕地5.09公顷未增加。
4.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编制环评报告,26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2个项目超比率约定合同质保金,11个已完工项目未留存档案资料,1个项目监理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已进场实施监理。二是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部位。13个已完成结算的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93.65万元,3个项目未严格按图纸施工导致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3个项目服务费超限价70.08万元,1个项目由于监理单位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量11.39万元。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去年下半年,黄石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2021年至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问题有:
1.政策落实和计划执行方面。一是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未达到5%,少完成养护项目工程里程121公里。二是未制定重要县乡道改造目标和标准,部分重要县乡道改造项目未达到有关标准规范。3个乡镇10条县乡道改造项目仅满足路面宽度6.5米要求,未对老路面病害进行处置。三是农村公路“路长制”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路面出现病害及次差路段未及时修复,未按要求做养护巡查工作记录或养护巡查记录不全等问题。四是1条公路规划不周,造成完工的部分大修项目路面被挖除重建。
2.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方面。一是3个乡镇(街道)补办申报资料增加项目成本30.94万元。二是4条道路项目完工后,委托设计单位出具同质的设计图纸,涉及金额15.09万元。三是1个项目预算重复编制,涉及资金11.89万元。四是相关部门审核不到位,导致1条公路多申报里程数0.34公里,涉及奖补资金6.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滞拨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2260.16万元。
4.项目预算、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方面。一是红王线县乡道改造项目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6.24万元。二是6个乡镇114份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约定质保金比例3%至10%不等。三是4个乡镇80份合同项目未按规定设置合同保修期。
5.工程质量及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农村公路加宽项目未植入钢筋,导致部分路面出现不均匀沉降、开裂等病害,影响农村公路质量、使用寿命和行车安全。二是部分农村公路未按设计施工,或箱涵项目未按图施工,导致存在安全隐患。三是3条农村公路被庄园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用铁门将道路隔断,导致车辆和行人均无法自由通行,审计后已整改。
6.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审计结算清单事项未实施,涉及金额共计45.04万元。二是1条公路项目结算未按规定组价,涉及金额1.43万元。
“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乡镇已专题向黄石市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筑牢财源库款根基,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夯实库款管理基础。立足县域经济特点,推进财源培植与存量资产盘活,增强库款保障能力;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缴、及时入库。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科学、精细编制预算,维持收支平衡,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压减结转规模。指导乡镇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三是提升专项资金效能。把握政策导向,确保惠农资金精准发放;严格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全流程监管,确保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保障“两重两新”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国企监督管理,切实守牢风险底线。一是加强投融资管理。国有公司投要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科学制订年度融资计划,不断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企业稳健发展。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国资监管机构应综合各国有企业的债务规模、负债结构、资产质量、盈利水平、现金保障等,对各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建立“一企一策”风险管理目标。各国有企业应建立债务报告制度,完善融资台账及贷款合同管理,合理安排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风险。三是强化融资资金管理。各国有企业应加强融资资金的管理,优化资金运行,确保资金投入主业实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全域统筹规划,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一是加大统筹监管力度。根据项目开展情况,科学调整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审批备案。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大重点任务推进力度,提升整治工作效率。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全域资金专户,严格专款专用。明确应收未收与欠付款项的时间节点与责任主体,确保按合同约定收回租金并及时清理拖欠工程款。三是推进项目目标完成。制定时间表与路线图,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实施方案目标。定期清查资产状态,加快资产盘活进程。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各实施单位加强对监理、施工方等参建单位的监管,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推动惠民政策落实,提升群众满意程度。一是提升殡葬服务效能。要强化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厚植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安葬理念;优化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公墓规划、审批、建设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推进殡葬机构管办分离改革,合理确定殡葬用品价格;规范公办福利机构运营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数据收集和质量控制。二是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压实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设施的管护主体责任,从制度、措施、资金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相关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发挥应有效益,切实改善和保持农村环境面貌。三是提高公路满意质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原则,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机制;压实各参建主体责任,完善问责机制,确保农村公路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督促主管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各类奖补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为农村公路高质量建设和长效养护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经立行立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着力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加强问题本身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