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体化企业、检验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我站于3月12日至4月22日期间组织第三方专业检测单位(中正屹安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对全市29个在建项目的216台(个)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现场运行和维保情况,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63条。
设备检查情况:塔式起重机41台,隐患数量33条,隐患均值0.8(隐患数量/设备数量);施工升降机50台,隐患数量50条,隐患均值1.00;物料提升机1台,隐患数量1条,隐患均值1.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4个,隐患数量2条,隐患均值0.50;高处作业吊篮115台,隐患数量72条,隐患均值0.63。
本次专项检查评比8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成绩为:
序号 | 一体化公司名称 | 隐患均值 (设备问题数除企业设备总数) | 设备合格率 (主要统计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总合格率) |
1 | 大冶兰保时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0.08 | 100% |
2 | 湖北浩达建筑工贸有限公司 | 0.11 | 100% |
3 | 湖北坤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50 | 100% |
4 | 武汉达安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0.95 | 85.71% |
5 | 随州市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50 | 50% |
综合各单位检查情况,设备隐患均值较上季度稍有下降,其中武汉达安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随州市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设备隐患数量和隐患均值都较高,成绩排名靠后。各相关单位对检查情况和得分应予以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对起重设备管理履职不力,未将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运行及维保过程中未对一体化企业实施严格监督,部分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也未及时整改。
(二)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存有疏漏。对起重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有效监督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及维保,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审核也不到位。
(三)“一体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未按程序编制和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所编方案缺乏针对性;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维保工作不扎实,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
(四)检验企业机械设备检测存有漏洞。检验检测人员责任落实不严,法定检验与定期检验工作不扎实,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设备安全隐患,同时编制的检测资料也不完整。
(五)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存在如下重点问题:
1.多台塔机、施工升降机基础存在积水未及时抽排问题。
2.部分塔机存在起升钢丝绳局部断丝或排列不整齐、结构件连接螺栓锈蚀松动、变幅小车断绳保护装置弯曲变形、起升卷筒防脱绳装置间隙过大等隐患。毛铺酒厂建设项目(民族建设)塔机问题较为突出且设备合格率偏低,该项目设备安装维保单位为武汉达安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3.部分施工升降机存在层门未设置或未关闭(层门损坏)、吊笼与停层平台侧面间距超标、无专职操作人员、现场随意操作等隐患。
4.部分高处作业吊篮存在安全绳尖角过渡处未防护、配重块安装不规范等隐患。
5.少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存在翻板未封闭,架体无防火措施等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并全面整改。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体化企业及检验机构应充分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组织整改并反馈结果。同时要举一反三,对所属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坚决防范起重机械相关的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安全标准与责任制。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后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原则,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及实施阶段的联合验收。同时,应重点加强对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运行维护与保养工作。
(三)强化危大工程管理。施工与监理单位须将建筑起重机械的顶升、附墙工序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范围,在安装、顶升和拆卸过程中实施旁站监督并组织验收,如实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一体化企业内部管控。一体化企业应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安装、顶升和拆卸等环节的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安装告知、自检、检测检验、验收、使用登记和拆卸等程序,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安装与拆卸人员必须与告知名单一致,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机械设备检查与维保人员应实行互检机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奖惩制度。
(五)规范出租前保养与维保合同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在出租前必须进行转场保养,相关记录应移交使用单位存档。一体化企业在开展维保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维保完成后,应在现场及时填写维保记录,经维保人员、维保单位签章及使用单位机械管理员签字后,交使用单位存档备查。维保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维保资料。
四、通报处理
对武汉达安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五、下一步工作及相关要求
各一体化企业、检测单位应严格依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针对本次第三方机械设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全面组织排查与整改。各单位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汲取经验,进一步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工作,切实履行保障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
各使用单位应高度重视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修保养,主动联合一体化企业开展设备检查,并督促其规范执行月度、年度维保计划。如发现一体化企业存在压缩维保时间或遗漏维保内容的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我站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对起重机械安全评估保证项目实行“零容忍”管理。一旦发现保证项不合格,相关起重机械须立即停止运行,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存在较多严重问题的一体化企业与检验公司,我站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其在本地承接新业务,并纳入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黑榜管理。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