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大冶市规划局是大冶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科室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乡镇规划科、测绘管理科。主要负责业务范围为:(一)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二)负责制定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三)负责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大中型项目用地规划的编制、审查,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报批。(四)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管线、城市雕塑及户外广告、标牌、户外装饰装修等实施规划选址审批及管理。(五)负责组织实施经政府审批的地方性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实施办法。(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工作。(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核查工作,对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行查处。(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九)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绩效总目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突出城乡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上下协调、左右兼顾,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大冶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2、项目基本性质。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为常规性项目。
3、项目用途。为适应大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精神,支撑大冶市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更好的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活动。
4、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完成大冶市域约1566.3平方公里的规划编制,为大冶市整体发展提供科学性规划引导。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该项目总投入为480万元。主要支出明细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研究开发经费96万元;完成城乡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和专题研究材料阶段支付费用144万元;完成城乡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和近期规划初步成果并供专家技术审查阶段支付费用144元,完成全部规划成果支付费用96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分析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主要如下:合同签订后支付研究开发经费96万元;完成城乡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和专题研究材料阶段支付费用144万元;完成城乡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和近期规划初步成果并供专家技术审查阶段支付费用144元,完成全部规划成果支付费用96万元。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其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程序进行,根据合同的金额跟进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本项目由市规划局组织,各乡镇(场)、街办协助,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多次征求过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相关意见,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直围绕规划编制核心思想开展工作,中途未进行目标调整。项目的考核验收由规划局配合,在省人民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了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市政府列支480万元资金支付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均已按合同支付。
2、效率性分析。此项目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规划编制顺利,按时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
3、有效性分析。
(1)数量指标:按照总体规划编制要求编制该规划。
(2)质量指标:达到专家评审的要求。
(3)时效指标:通过两年的时间从调研阶段一直到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部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大冶市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6)环境效益指标:促进大冶市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在网上及现场公示,并征求过群众的意见。
4、可持续性分析。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近期建设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前期手工作已基本完成,包括招投标手续、签订合同、召开前敌调研工作、召开部门征求意见会、召开专家评审、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等等。后续工作计划根据专家、有关部门、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省人民政府批复等修改完善其规划成果,并出正式成果。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经验。通过该规划的编制,我们取得了以下主要经验:一是规划编制的流程。市政府通过招投标的一种方式确定了编制单位,之后严格按照其法律依据,遵守其原则,完成过程中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核查。规划初步成果出来后,严格核查,与各项规划相对接,严格遵守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抓好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2、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市规划的意识度越来越高,但是还存在一些随意改动规划,不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规划编制成果难以实施。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情况
1、基础数据收集。项目评价的基础数据收集大冶市统计年鉴的数据。
2、资料来源。资料主要来自大冶市个单位部门、乡镇(场)资料收集。
3、主要依据。项目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年 8 月 3 日);《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2010-203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 号);《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3 年修改)》;《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大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大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评价方法。前期召开调研方式通过了专家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部门征求意见,在省政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