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大冶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及《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冬春火灾防患攻坚“百日行动”的工作提示》要求,深刻吸取11·26香港大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冬春季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紧扣市场监管职能,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整治行动
(一)强化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监管。在前期全链条整治基础上,完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企业台账,并动态管理,摸清企业数量、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品种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建立进销货台账、出入库管理、“赋码追溯”机制,严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温材料进入使用环节。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为进一步强化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摸排,并动态更新销售企业底数,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改装等重点环节,针对经营单位是否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 认证或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配件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拼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深化城镇燃气质量安全监管。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生产流通领域燃气灶具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行为,查验进货渠道和检验报告。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发动企业全面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强化液化气钢瓶、燃气管道和压力储罐等特种设备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开展餐饮场所、燃气经营场所等气瓶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巩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为深刻吸取香港火灾教训,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查处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质量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成品油经营单位监管。针对冬春季节成品油储存、销售环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特点,对全市成品油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成品油经营单位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管理。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是否销售质量不合格、来源不明的成品油,同时加强监督抽查,增加抽检批次与频次,扩大抽检覆盖范围,精准锁定问题油品,依法处置,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形成监管工作闭环。
(六)夯实特种设备质量监管。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聚焦冬春火灾除患攻坚关键任务,切实开展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动火作业的监管执法,重点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环节以及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充装单位的检查,督促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假证上岗、持证不培训等问题,切实从源头上管控动火作业安全风险。
二、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监管执法行动
(一)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市场巡查与专项检查的频次,聚焦重点产品、关键区域和核心场所开展监管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实地检查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排查潜在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二)督促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安全责任警示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企业约谈等方式,层层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执法办案。聚焦冬春季节安全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形成监管震慑。对排查发现的各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监管震慑,筑牢质量安全防线。
三、清查内部管理隐患,开展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清查行动
(一)完善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制度。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等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积极配合物业部门共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局机关、各监管所要组织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清查,重点覆盖办公区、档案室、仓库、楼道等关键区域。重点检查:电气线路老化破损及违规用火用电;办公设备用电规范、配电箱运行及线路敷设达标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门窗防盗设施及应急通道标识等。对排查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三)加强系统内部消防安全宣传。依托工作群、例会等载体,开展全方位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氛围。通过在工作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警示片等方式,普及消防、用电及应急逃生知识,形成共同守护内部安全的强大合力。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和措施要求,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2月21日至2026年3月15日)。围绕以上重点任务,结合监管工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在重要节点要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整体联动。局机关、各监管所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的监管,全面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外部协作。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联动执法,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提升全链条整治效能。
(三)深化消防宣传。局机关、各监管所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监管群,对冬春火灾防控进行宣传报道,对消防管理规范的监管对象要正面宣传,对问题隐患突出的监管对象要及时曝光,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质量监督管理股吕昭锦电话:876581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陈英电话:8762088。
办 公 室 邱承文电话: 8724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