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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本级

发表日期:2025-02-08    文章来源: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本级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大冶湖高新区各项管理制度;统筹大冶湖高新区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功能优势和引领作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2、负责大冶湖高新区党的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大冶湖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按照权限统一管理大冶湖高新区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3、统筹大冶湖高新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大冶湖高新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按程序和权限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区域内行使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相关经济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制定大冶湖高新区各类融资扶持服务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支和监管、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履行大冶湖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职责;依法承担大冶湖高新区土地规划、开发、利用以及土地市场等重点领域、重要资源、关键要素协调管理工作。

5、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创新资源,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技术进步,推动大冶湖高新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6、推进对外开放合作。统筹制定大冶湖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和工作计划,承担区域内招商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服务机制体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统筹协调区域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组织协调或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政法、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创建、文化体育、劳动保障、优抚双拥、市场监管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大冶湖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发展等工作。

8、协调、配合、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大冶湖高新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机关7内设机构和0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科技创新创业局、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36954.22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部门预算总收入3695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5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部门预算总收入3695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6.7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部门预算总支出369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58万元、占总支出的2.23%,项目支出36131.64万元、占总支出的97.77%。

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95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6.7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822.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3万元,下降1.12%,主要是人员经费标准下调;二是项目支出3613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6.05万元增长10.85%,主要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35.04万元,较减少8.34万元,下降1.3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下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5万元,较减少1.06万元,下降1.0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下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39万元,较减少0.07万元,下降0.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下调。

4)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36131.64万元,较年增加3536.05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高新区后勤保障经费项目6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支出等。

2)高新区财政事务支出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投资评审审计支出等。

3)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运转费用项目328.4万元。主要用于内部管理支出等。

4)高新区党建组织经费项目4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党建活动支出等。

5)高新区招商引资经费项目985万元。主要用于外出招商经费支出等。

6)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项目7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支出等。

7)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9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等。

8)高新区科技园后勤保障费用项目89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园日常维护支出等。

9)高新区科技政策奖补与校企合作项目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科技成果转化支出等。

10)高新区科技园孵化器运营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支出等。

11)高新区土地规划与安全监查项目1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土地利用安全支出等。

12)高新区环境整治与监测项目98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监测支出等。

13)高新区外贸出口与奖励项目106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外贸出口与奖励支出等。

14)高新区盘活企业发展项目1275万元。主要用于助力企业项目发展支出等。

15)高新区第三方服务费项目37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服务支出等。

16)高新区专项经济普查活动经费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活动数据处理支出等。

17)高新区“三创”常态化及乡村振兴项目1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产业振兴支出等。

18)高新区矿山恢复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94万元。主要用于矿山修复建设支出等。

19)高新区公共环境安全整治项目30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出等。

20)高新区环卫所经费项目16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设备补助支出等。

21)高新区城管以钱养事及车辆费用项目621.5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支出等。

22)高新区驻村工作队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等。

23)罗桥街道党政宣传经费项目14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党政宣传等。

24)罗桥街道机关经费项目14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日常运行支出等

25)罗桥街道文化教育支出项目162.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文化教育支出等。

26)罗桥街道农业发展支出项目21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农业发展支出等。

27)罗桥街道综治维稳支出项目652.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维稳支出等。

28)罗桥街道社会事务支出项目14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事务支出等。

29)市政零星工程项目186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零星工程支出等。

30)园林绿化经费项目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园林绿化支出等。

31)招工稳岗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招工稳岗支出等。

32)园区交通安全设施提档升级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配置安全设施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10.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0.95%,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标准下调。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8万、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元、其他交通费用3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下降4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部门安排,对相应类别经费进行分配调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5年公务用车保有数5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增加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5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9212.9万元,比上年减少569.88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配套办公设备设施购置、业务用房施工、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等方面政府采购预算减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1690万元,主要是空调、桌椅、办公设备家具、复印纸、计算机设备等方面支出减少。

二是服务类8622.9万元主要是会计服务、法律咨询、运维服务、会议费、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支出增加。

三是工程类8900万元,主要是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工程施工等方面支出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1个,项目预算3053万元。

1、高新区公共环境安全整治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30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出等。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维护高新区辖区内环境设施

数量指标:维护范围≥99%

产出指标:环境维护通过验收

效益指标:维持辖区内环境整洁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5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