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办发〔2022〕26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文明创建的总体部署要求,营造崇德向善、明礼诚信、互助友爱的良好风尚,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农村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2022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创建培育
(一)加强宣传指导。5月中旬-6月底,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庄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召开创建评选动员会、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结合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强下村指导,积极发动村民参与。
(二)开展常态化创建活动。6月30日至7月15日,各村(社区)要积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政策宣讲、卫生防疫、技能科普、移风易俗、法律普及、禁赌禁毒、文化展演、文明礼仪等实践活动,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潜移默化式教育,提高广大农户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各村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的作用,对低俗婚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文明习俗开展教育引导活动,发动村民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新风。
二、创建标准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在家风、家训、家规中充分体现爱党、爱国、爱民,立德、立康,立勤的家国情怀:棚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村支两委的集体决定: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职业农民:勤俭持家,艰苦朴素;积极通过外出务工、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居)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邻居共同致富:自强自立自信,树立家庭梦想。
3、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重诺践行: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和他人财物。
4、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乐善好施、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尊重别人的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5、孝老爱亲星: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輩孝老敬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子女定期陪护;不虐待未成年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关心关爱其它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制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村规民约, 推进移风易俗,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不参加邪教活动: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情况:履行公民义务,主动监督党风政风,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和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7、文明实践星: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学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争当志愿者,积极参加扶贫济困、邻里守望、助弱助残、道路(楼道)清扫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8、科教文体星: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尊师重教,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 助学活动:注重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业进步: 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影、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9、卫生健康星:积极配合防疫管控,主动上报行程轨道:提高个人健康防护意识.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泰老保险: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在露天焚烧秸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二)否决条件: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撒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的,不赡养老人的;
4、拒不配合防疫管控,隐瞒行程轨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6、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规范评审评选
6-8月,各村(社区)要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推荐申报评选工作。
(一)农户自评。各村村(社区)农户对照“十星文明户”标准(附件1), 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附件2),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二)村民评议。以村(社区)居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本组村民评议,
通过无记名投票测评,评议出每户所得“星级”意见。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查证属实的要予以纠正,并将评议结果报村“两委”。
(三)村级审核。由村(社区)“两委”在“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定星在八星以上),并对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及时张榜公示7天后报乡镇党委,各村需在8月上旬完成村级评选定星工作,原则上上报“十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0户,并将“评星”结果及时报送镇宣传办。
(四)镇级复评。由镇宣传办汇总各村(社区)评议情况,组织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评议结果复审把关、进行认定、确定星级,并填写评审统计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通过公示栏、网络、媒体等方式,将本辖区“八星”以上(含“八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各方监督。镇宣传办从“十星级文明户”中择优申报5-6户家庭为市级“十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9月15日前报送市委文明办。
(五)市级审评。市委文明办将在9月中旬组织团市委、妇联、工会、政法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人员召开评审会对各乡镇报送的市级“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择优命名50户市级“十星级文明户”。
四、强化宣传教育
(一)广泛开展事迹宣传。各村(社区)要在宣传栏、红黑榜、电子屏张榜公示本村“十星级文明户”的名单,重大典型要突出显示。
(二)深入开展事迹宣讲。一是开展百姓宣讲。各村(社区)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百姓宣讲为活动载体,邀请宣讲团讲师或者各级“十星级文明户”的突出代表进社区、进村、进机关、进校园,讲家风家训、讲家庭故事,以身边人、身边事解读优秀家庭的价值追求。二是进行村组交流。各村(社区)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学习活动,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邀请本小组“十星级文明户”轮流分享自身的先进事迹,互评互议,在小组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促进村村交流。各行政村推选出本村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跨村交流活动,通过跨村交流,扩大“十星级文明户”代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从而形成“先进经验大家学、先进典型大家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加强活动保障
(一)落实帮扶激励措施。根据《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适当物质与精神奖励,精神奖励为主,各村(社区)要出台措施切实解决文明户的实际困难;表彰阶段,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挂牌仪式,“十星级文明户”铭牌由市委文明办统一设计,各乡镇(场、街办)按照28cmx 18cm标准自行制作配发,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各行政村(社区)要张贴镇、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荣誉榜。
(二)加大基层支持力度。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加强对各村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创建过程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宣传教育阶段要积极协调开展村村交流活动,以先进村带动落后村,促进大家共同进步。
(三)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复评一次,根据每户实际表现适时增减星级。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报市委文明办,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附件:
1.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分细则
2.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3.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评审统计表
4.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汇总表(拟公示名单)
殷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分细则
评选内容(村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是打√,否打X) | |||||||||
评价 内容 | 评价指标 | 村民 自评 | 村组 初评 | 村两委复评 | 镇级审评 | 是否 获星 | |||
爱 党 爱 国 星 | 在家风、家训、家规中充分体现爱党、爱国、爱民、立德、立廉、立勤的家国情怀; | ||||||||
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村支两委的集体决定; | |||||||||
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 |||||||||
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 |||||||||
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 |||||||||
勤 劳 致 富 星 | 爱岗敬业,争做新型职业农民; | ||||||||
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 |||||||||
积极通过外出务工、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 |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居)平均水平; | |||||||||
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邻居共同致富;自强自立自信,树立家庭梦想。 | |||||||||
诚 实 守 信 星 | 诚实不欺,重约守信,重诺践行; | ||||||||
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 | |||||||||
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 |||||||||
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借款和他人财物。 | |||||||||
团 结 友 善 星 | 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 ||||||||
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 | |||||||||
乐善好施、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 |||||||||
评价 内容 | 评价指标 | 村民 自评 | 村组初评 | 村两委复评 | 镇级审评 | 是否 获星 | |||
团 结 友 善 星 | 尊重别人的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 | ||||||||
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 |||||||||
孝 老 爱 亲 星 |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 | ||||||||
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 |||||||||
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子女定期陪护; | |||||||||
不虐待未成年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 |||||||||
遵 规 守 法 星 |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制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 ||||||||
践行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不参加邪教活动; | |||||||||
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情况;履行公民义务,主动监督党风政风,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和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 | |||||||||
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 |||||||||
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 | |||||||||
文 明 实 践 星 | 自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积极学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 | |||||||||
争当志愿者,积极参加扶贫济困、邻里守望、助弱助残、道路(楼道)清扫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 |||||||||
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 |||||||||
科 教 文 体 星 | 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 | ||||||||
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 |||||||||
评价 内容 | 评价指标 | 村民 自评 | 村组初评 | 村两委复评 | 镇级审评 | 是否 获星 | |||
科 教 文 体 星
| 尊师重教,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 | ||||||||
注重家庭教育,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业进步; | |||||||||
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 |||||||||
卫 生 健 康 星 | 积极配合防疫管控,主动上报行程轨迹;提高个人健康防护意识,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 ||||||||
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 |||||||||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 |||||||||
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 | |||||||||
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 |||||||||
生 态 环 保 星 | 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 | ||||||||
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 | |||||||||
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 |||||||||
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在露天焚烧秸秆,不在公路上晒粮; | |||||||||
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 |||||||||
总评星数 | |||||||||
村领导 小组初 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镇(街) 领导小组 复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
家庭 地址 | 邮政编码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 名 | 称谓 | 年龄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单 位 | 职 务 | ||||
创 建 总 结 | (可另附页) | ||||||||||
自评星级 | |||||||||||
村考核 意见 | |||||||||||
镇审核意见(或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
市审核 意 见 |
附件3
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评审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行政村 | 总户数 | 参评数 | 评定数 | 备注 |
总计 |
附件4
大冶市“十星级文明户”汇总表(拟公示名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地址 | 所在村 | 联系电话 | 星级认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