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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社会救助篇

发表日期:2022-10-27    文章来源:大箕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路径,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大箕铺镇以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创新政策解读新模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政策解读 |社会救助篇



一、认定条件

(一)城乡低保

(二)城乡特困
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低保边缘家庭

持有本市户籍、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1.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2.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3.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现金、存款、债券、房产、车辆、生产资料等家庭财产符合我市低保边缘家庭申请专项救助财产标准规定的。


(四)支出型困难家庭
本市常住户籍、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者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1.申请人家庭可支配收入扣减医疗、教育、住房、残疾人康复治疗以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失能、半失能护理费用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低于我市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日以困难家庭申请之日前12个月为基准;2.家庭财产符合我市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财产标准规定。
(五)临时救助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

对象认定程序

1.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的,可通过网络或向就近的村(居)委员会、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受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手机下载湖北政务APP“鄂汇办”,注册后实名验证界面二维码进入业务办理界面。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



养老服务

一、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
申请条件
具有大冶市常住户籍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补助标准
高龄80-89周岁每人每月66.6元,89-90周岁每人每月125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所需材料
1、《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村、派出所公章。
2、年满80周岁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一寸彩照两张。
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对象和标准
1、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具有定南县户
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2、护理补贴: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大冶市户籍、年满6O周岁的低保对象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人员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人可同时申领上述两项补贴。
失能评估说明: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有4-6项指标不能达到的为失能;有1-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为部分失能。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领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镇(街道)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含首页)一式两份。
3、申请人本人的农商银行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4、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失能情况鉴定证明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