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管理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度我区确保230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具体筹资任务见附件。
二、 筹资对象、标准和时间
(一)对象。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列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二)标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三)2024年度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0月22日前)
1、管理区组织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2024年度筹资工作,明确各村、社区筹资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
2、管理区结合实际成立筹资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3、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面对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筹资氛围。
(二)筹资阶段(2024年12月20日前)
1、参保登记。原已参加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不参加登记,新增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个人登记照片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将参保信息录入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
2、缴费征收。城乡居民可以自主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1)村(社区)归集缴费。村(社区)居民可将应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交村(社区)代征,村(社区)在规定期限内归集本辖区居民的代征医疗保险费,经汇总核实缴入委托代收金融机构“代报解社会保险费”专户,并为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
(2)通过指定金融机构直接缴费。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市税务委托的金融机构直接缴费,并领取缴费凭证。
(3)“楚税通”“鄂汇办”APP、电子税务局自行缴费。参保居民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或在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直接进行缴费并取得电子缴费凭证。
(4)办税厅直接缴费。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税务办税厅窗口缴纳,并领取缴费凭证。
(5)自助办税机缴费。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税务办税厅或主要银行营业网点的自助办税机直接缴纳,并打印缴费凭证。
3、特殊情况征缴
(1)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优抚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障碍者、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人群由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保费。城乡低保救助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90%给予定额资助,即每人定额补贴342元,个人自缴保费38元。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2024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即每人定额补贴190元,个人自缴保费190元。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2024年实行政府每人定额补贴78元,个人自缴保费302元。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群体,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以上人员参保率要求达到100%。
(2)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日内其父母任意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正常享受待遇的,可在其父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次年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未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以本人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3)城镇居住零星参保人员、宗教人员由各社区、宗教协会通知到本人,并督促及时交纳保费。对外出打工人员要电话联系到本人是否愿意参保,要求委托亲属或他人代缴保费。
(4)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幼托儿童)以家庭户为单位登记参保缴费。
(5)按时上报参保进度。各村、社区要将筹资进度情况按时上报。管理区定期对各村、社区参保进度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定期通报。
4、参保缴费进度。在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数的50%,11月30日前完成计划数的90%,12月10日前完成计划数的100%,要按时间节点完成筹资任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将对全市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定期通报。
(三)查对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查遗补漏和核对阶段。各村、社区核对筹资金额及信息录入情况,确保征收数据、入库资金与系统录入的人数、信息三相符。参保信息录入正确率要达到100%。参保人员可以关注黄石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支付宝免费领取电子社保卡,查询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管理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不乱,户数不减,应保尽保。
(二)各村(社区)、乡镇驻点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代收工作。定期将登记资料报送至管理区便民大厅并导入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掌握参保缴费情况并上报工作进度,对未缴费人员及时催缴,对缴费有问题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上报市医保局或市税务局,确保参保缴费信息准确无遗漏。村(社区)必须定期对已缴费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还地桥税务分局负责做好个人缴费征收并指导业务工作,承担征收主管责任。
(四)管理区扶贫办、民政办、卫健、残联等部门负责认定并及时提供脱贫返贫监测人口、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落实特殊群体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区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主任杜红星任组长,党委委员柯应军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寒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重要性,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作为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征收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等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广大城乡居民宣讲城乡居民基医保险政策内容和相关管理机制、保障待遇等情况,消除群众参保顾虑,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费款结报时限和医疗保险资金进入市社保基金代解专户的时限,严格防范医疗保险资金滞留、被挪用的风险。收取的医疗保险缴费资金要及时入库或缴入市社保基金待解专户,不得私自截留或挪作他用,对贪污、截留参保资金的违法行为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奖惩制度。管理区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对各村、社区医保参缴完成进展情况进行一周一排名,半月一通报。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收缴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收缴任务缓慢不能及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政策,推动筹资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东风农场管理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表
单位:人
序号 | 单位 | 2024 年参保人数 | 缴费金额(万元) |
1 | 东沟闸村 | 630 | 23.94 |
2 | 走马洲村 | 300 | 11.4 |
3 | 东风村 | 475 | 18.05 |
4 | 练山社区 | 895 | 34.01 |
合计 | 2320 | 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