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定”规定
(一)规范管理区机构设置。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鄂发[2003]15号)和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农场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5]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意设立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为大冶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与东风农场暂按“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运行。管理区机关内部机构控制在三个以内,除公安、司法延伸派驻机构,原则上不再设立其他派出机构。根据大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东风农场管理区内设机构职数调整的通知》(冶编[2016]22号)文件精神,研究同意,东风农场管理区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4个机构,各设领导职数1正1副。
(二)规范管理区的职能配置。管理区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职能。管理区的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执行本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管理区党务、政务日常工作以及纪检、监察、统战、信息、文秘、档案、机要、工青妇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主要承担工业、农业、财贸、林业、水利水产、农机、多种经营、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经济统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党的群众工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承担道路交通、河道、生态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失业登记、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开展基础性社会保障服务。统计分局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镇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劳动力等多领域的抽样调查。退役军人事务站主要负责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接转、信访接待、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项;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场所;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规范管理区的职数配备。东风农场管理区党委委员共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主任(场长)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副场长)2名,其他委员1名。
(四)规范管理区的机构编制。东风农场管理区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
二、办公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东风村南练山
三、公开(监督)电话
0714--8870888
四、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负责人姓名
尹朝晖 东风农场管理区(东风农场)党委书记
杜红星 东风农场管理区(东风农场)党委副书记、主任(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