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2、组织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
3、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维权,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
4、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5、开展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创业、乡镇企业劳动合同、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0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二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级事业单位
1 |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61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61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9.91万元,增加92.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0.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大冶市东风农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1万元(含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二级单位),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1万元(0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比上年增加9.91万元,增加92.6%。其中:基本支出20.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分类,事业运行支出20.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61万元,较2022年增加9.91万元,增加92.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61万元,较2022年增加9.91万元,增加92.6%.
按经济分类分: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9.38万元,较2022年增加10.24万元,增幅11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较2022年减少0.24万元,减少16.4%。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标准降低。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持平;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2年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不变。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0个,项目预算0万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