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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3-31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执法监督为核心、以普法宣传为手段,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将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以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着力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制机构要统筹的”法治工作机制;二是注重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机关职责。为提供更高效、便利的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我局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全面压缩行政审批服务办理时限,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推行电子化审批等措施,将划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25个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年累计办理自然资源下沉业务约1500余件。制作一次性告知书,助力群众“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注重职能职责,权责清单共涉及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征收4项共8大类181项,依照权责清单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公正、透明;三是升级不动产登记“专窗+综窗”服务,通过信息互推共享等模式实现“一人一窗一机一次办理”,推行“证缴、票税”分离解决办证难题,惠及群众1500余户,率先实现黄石地区首例跨行带押过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54561件,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857件,为群众节约资金300余万元。积极破解不动产“登记难”,解决了金穗小区、海雅二期、还地桥名盛家园等7个小区办证问题,惠及居民1274户。

(三)严格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组织重大违法案件会审会5次,将执法过程中现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会议集中讨论决定,对全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进行严格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8份,确保行政处罚做到违法事实清晰,主体明确,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合理;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严格对照《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2号),重点围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是否完整、制作是否规范、立卷、归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内容,按照“一卷一表”的要求,对抽查的案卷逐一进行评查,全年已完成省级以及市级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30件,其中省厅抽查案卷4件,市司法局抽查案卷9件。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认真组织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考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听证会2次,确保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三是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主动树牢安全生产理念,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打击整治和遏制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11月累计开展动态巡查2500余次,联合巡查44余次,制止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11起,扣押违法作案机械(工具)11件。深入有色铜绿山、铜山口矿等34家国有及民营矿山开展检查,累计开展矿山动态巡查320余次,督办整改问题6个。立案查处非法占地案件32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1件,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1.3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4.2万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6.7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800余万元;四是积极稳妥应诉应检。2024年我局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2件,已判决胜诉4件,其余8件正在审理中;办理上年度旧存诉讼案件4件;受理行政复议9件,胜诉3件,撤诉2件,4件正在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收到检察建议书9件,法院司法建议书3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五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重大决策、重要文书及合同提供法律保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查各类民商事合同100余件,出具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意见书1份和其他法律审查意见书11份,接受各相关业务股室法律咨询30余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四)强化宣传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一是开展日常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约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约1000余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自然资源监督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专题宣讲,全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进乡镇、进企业、进村组”以及法治“进万家”活动,分别赴大箕铺镇、灵乡镇村组以及城北开发区相关企业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民法典》以及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召开培训会3次,座谈会3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三是以化解问题为导向,重视来信来访,全力开展信访维稳集中攻坚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积极引导群众到法定机关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全年来我局共受理信访115件。其中:自然资源部信访平台共受理14件;省智慧信访平台受理70件(初信初访54件,重复访16件);领导批示和上级交办18件;来信来访13件,以上受理件均已按期回复,回复率100%。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项任务得到了全面落实,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多,需要应用更多的法律法规,部分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及学法用法水平、运用政策和法律法规化解实质性矛盾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覆盖率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仍然较为单一,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强;三是在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能力、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主动性上有待提高,近年来涉及征地补偿、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信访案件呈现频发高发趋势,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程序。一是内强素质。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学习计划,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股室周例会、周小训、局资规大讲堂等平台,常态化组织原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积极组织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全系统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依法行政。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制定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等文件为重点,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度与执行力,从源头减少行政纠纷的产生。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持续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人员的权限,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和优质服务能力。推广行政劝导、运用说服教育等方式,针对不同情形,进行不同处理,坚决杜绝“运动式”和“一刀切”执法;三是持续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群众积极监督政府决策和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让依法行政始终保持在法治轨道;四是创新自然资源普法渠道。利用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节日,结合耕地保护工作,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使遵法学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加大信访维稳调解力度,优化解决渠道。以大冶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平台、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等信访信息平台为依托,强化初访工作责任,提高首办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发生,确保初访事项办结率达到100%;继续做好法定途径优先的引导工作,同时,针对重复访、缠访问题,做到定期排查梳理,并且加强与黄石市局、大冶市扫黑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各个单位的联系沟通,提供更加便捷和权威的纠纷解决渠道,减轻司法压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