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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涉及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表

发表日期:2025-12-12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共7件)

序号

发文年份

文号

标       题

归口单位

清理意见(建议)

理由

1

2020

冶政办发

〔2020〕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办法的通知》

综合执法股

继续有效

属于上位法律法规的细化规定,目前仍有适用空间。

2

2011

冶政规

〔2011〕17号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

储备中心

继续有效

属于土地一级市场交易规则,目前仍有适用空间。

3

2011

冶政规

〔2011〕18号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储备中心

继续有效

属于土地一级市场交易规则,目前仍有适用空间。

4

2013

冶政办发

〔2013〕5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土整治局

继续有效

属于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工作依据,目前仍在适用。

5

2023

大冶政规

〔2023〕2号

《大冶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征地事务所

继续有效

属于对上位法的细化规定,目前仍有适用空间。

6

2024

大冶政规

〔2024〕1号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森林资源股

继续有效

属于对上位法的具体细化规定,目前仍有适用空间。

7

2024

大冶政规

〔2024〕2号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及矿山生产产生砂石矿产资源管理和处置的实施意见(修订版)》

矿业权股

继续有效

属于对上位法的细化规定,符合本地实际,有适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