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观山花园社区档案局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我局对档案馆综合楼进行现场核验,存在以下问题:档案馆综合楼规划批准层次为7层,实际竣工层次为8层;规划批准建筑高度为24.5米,实际竣工高度为29.01米;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批准面积1033.59㎡。经研究,拟同意办理综合楼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反馈意见应提供书面材料,反馈意见的个人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涉及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为广泛听取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走访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4-8769935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直属所 方先生
地址: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5办公室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9日
附件:
1.规划审批平面位置图
2.竣工图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