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人民医院申请,我局对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东风路25号“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进行现场核验,经核查发现,该项目地下一、二层部分停车位改建为消防泵房、生活泵房、空调机房等配套功能用房,致使地下室车位数量未达规划审批要求。建设单位表示,此局部调整是为提升门急诊综合大楼的配套功能,且经评估目前改建情况未对大楼正常使用造成影响。经我局业务会研究,要求建设单位就停车位未达规划要求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直属所叶先生
地址: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8办公室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方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总平面位置图、竣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