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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悦广场一期(C地块)10#、11#、13#、14#、物业用房大门”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规划条件核实内容批前公示

发表日期:2025-06-04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大冶新城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经研究,原则同意对位于大冶市高铁大道西侧、纬十路南侧“吾悦广场一期(C地块)10#、11#、13#、14#、物业用房大门”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内容进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直属所叶先生     

地址:大冶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38办公室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方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规划审批平面位置图.pdf
    附件:    竣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