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北京金东方华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华中学校”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发表日期:2024-05-31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北京金东方华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华中学校”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不一致,特此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位于大冶市城西北工业园开元大道东侧、纯阳路南侧、11号路西侧、金阳路北侧,由北京金东方华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总用地面积为92266.16㎡,2021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建设规模为90770.31㎡,此次申请分期对已建成6#宿舍楼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与规划设计文件(冶规设2022-050、2023-139、2024-028修)比较,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容积率为0.106(分期)/1.00 ,建筑密度为1.89%(分期)/22.48%;二是总建筑面积为5214.99㎡,比规划审批面积5221.79㎡少建6.80㎡,计容面积为5214.99㎡,比规划审批面积5221.79㎡少建6.80,基底总建筑面积为759.77㎡,比规划审批面积767.83㎡少建8.06㎡ ,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意见与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联系电话:13085207880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