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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公示

发表日期:2026-05-27    文章来源:大冶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有关要求,为加快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指导乡村地区有序建设,结合大冶市发展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大冶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现将《大冶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本次公示为征求意见稿,所有内容和数据以最终成果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5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daye.gov.cn/

三、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1125191592@qq.com

联系方式:0714-8769570

邮寄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股(邮编:435100)

(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大冶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大冶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