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明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现决定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有效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法定职权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及事项,或投诉举报内容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二)投诉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
(三)投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
(四)投诉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
(五)投诉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714-8770973
电子邮箱: dyszgj1203@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矿业大厦
五、投诉举报须知
受理机关将为举报人采取保密等保护措施,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