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基础设施普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大冶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基础设施普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DHJS-DY-202207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基础设施普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为有效协助采购人推进落实大冶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拟采购一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指导和数据服务,具体项目概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概述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价(控制价):2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服务期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公司成立未满1年,则提供近3个月财务报表);
(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6)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或建筑类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
2、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谈判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1日前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办事处(大冶市城西路原观山村村委会二楼202)报名(节假日不休),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谈判文件资料费300元/份,供应商在报名支付,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城西路原观山村村委会二楼202评标室。
谈判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谈判地点:大冶市城西路原观山村村委会二楼20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上张贴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0723998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7362753886
联系地址:大冶市城西路原观山村村委会二楼202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