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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发表日期:2022-07-29    文章来源: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力量,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 “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成效。

1.应急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十三五”后期,根据《大冶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内设股室12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4个;同时调整成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管理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和森林防火等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成立安全办公室或应急管理办公室,全市14个乡镇(场)、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成立了应急办(政法办)等应急管理机构,搭建了应急管理体系框架。

2.应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初步建立了涵盖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了应急管理指挥协调、信息报告和共享、防范应对联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社会动员五大机制;完善了突发事件分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具体制度;规范了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责任全覆盖体系。全力推进依法治理。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实现部门监管企业和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深化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全市机构改革以来,防灾减灾职能迅速整合调整到位, “大减灾”工作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市级与市直部门两级的防灾减灾组织网络基本形成。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灾害、事故和事件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得到加强,监测网络逐渐完善,基本实现监测预警体系全覆盖。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更加有效。荟萃社区等8个社区获得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怡和社区等19个社区获得省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大冶市获评湖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二) “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不足。

1.应急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融合了新的工作职能,市级层面职责和人员已划转完毕,但乡镇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市与乡镇之间的防灾减灾工作衔接不顺;基层应急组织不够健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业素养等均不能满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存在应急投入不足、应急人才紧缺、防范措施不扎实等问题,基层全面履责面临新的挑战;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协调督导机制急需健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面对易生频发且复杂多变的灾害和灾难,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精、协同效果不好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救援队伍数量和战斗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和数量明显不足,物资储备库与多灾种大应急的物资要求有差距,应急物资交通运输体系不够完善,物资储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救援方法和技术手段不强,救援组织和力量协同不畅,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水平不高,等等。应急救援综合提能升级的任务刻不容缓。

3.科技手段运用有待提升。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准程度不高,监测预警决策手段和整体管理水平未能及时提升,主要

表现在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不够完善,监测预警大数据中心尚未建立,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不合理,监测设备的智能化程度不高,预警信息的覆盖在农村存在一定盲区,中小水库和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仍不健全。

4.社会化氛围尚不够浓厚。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仍显不足,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较弱,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需进一步提高。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宣教还没有达到全方位、经常化和规范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机制尚不健全。

(三) “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面临的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十三五”期间,我市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依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呈现反复,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人数有增加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煤矿山、危化、建筑、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比重较大,全市97家非煤矿山中,中小型矿山占比大,安全保障能力差,重效益轻安全,办矿水平低的局面未彻底扭转。

2.各类自然灾害突发易发。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冻等灾害呈高发态势,自然灾害呈现旱涝并存、多灾种交织叠加的基本特征。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加大;防汛抗旱、城市内涝等防护基础设施底子薄、起步晚,防汛压力大,洪涝灾害多发;森林火灾步入易发期和高危期,森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灾害防治人员、经费投入、技术支撑等严重不足,灾害隐患点专业设备监测未能实现全覆盖。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和安全已经成为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组成,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更加重大。同时各种灾害事故成因增加且相互耦合叠加,非典型性、复合型事故几率增加,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综合性风险及衍生风险越来越严重。

(四) “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对挑战、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1.中央、省、市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应急管理事业的决策部署,为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障和政策支持。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全市应急管理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协同机制日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工作效率、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的格局逐步形成,应急管理逐步实现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将会更加突出安全生产、有效防控风险,更加突出综合减灾、统筹应急资源,更加突出应急救援、筑牢人民防线,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应急管理效能和制度的优越性将会进一步彰显。

3.科技创新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科技手段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对于形成高度智能、自我进化、共享众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生态,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等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4.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都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推动着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完善。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遏制较大灾害事故,为推动大冶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强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对标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在党的领导下,由党委、政府牵头,以应急部门为主体建立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制,统筹相关应急力量形成联动合力,完成应急管理任务。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抓好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精准治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把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精准治理,加强灾害事故全过程精准防控,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管执法、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救灾保障。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社会共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应急工作,从执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依法应急、按章运行、严惩违规,确保良性循环。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提升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减救灾的人民防线,加强社会共治。

坚持全面推进、实现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各乡镇、各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及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既顾当前需求,又谋长远发展,着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紧迫性、瓶颈性问题。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灾害事故主要指标持续稳定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环境的满意度和对安全需要的获得感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实现稳定可控。

2. 分类指标

-—安全生产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5%和3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7%;工矿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1%。

-—灾害防治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达到30分钟;全市整体具备抗御6.0级地震能力。

-—救援能力类。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0.2‰;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以上;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10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救灾物资储备达到保障5千至1万人基本生活所需的储备量。

-—管理能力类。建成市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和全市综合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大数据中心并投入运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法治体系更加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全面覆盖;应急管理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精准治理能力逐步加强;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乡镇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初步实现覆盖。

“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0年基础值

2025年目标值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人)

5

≤4

2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起)

0

0

3

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

0.009人/亿元

下降20%

4

工矿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51

下降11%

5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比例

1.18%

≤1%

6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0

≤1

7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140

≤1000

8

森林火灾受害率

0.014%

0.01%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治理模式。

 1.建立集中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整合现有的市级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灾难救助、地震地质灾害等各个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一元化领导、一声令指挥、一盘棋组织的目标,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市综合应急总指挥部。明晰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明晰上下之间的责权界线,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加快市镇村三级协同联动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2.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最大限度协调利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或现有网格资源,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应急管理触角,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格与既有网格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实现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网格化服务体系。

 3.完善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平时应急管理、急时救援指挥、统筹应急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平急转换规则和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对地方消防力量、森林防灭火力量、安全生产救援力量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应急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做好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参谋工作。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参与同级规划和项目审批的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行“非接触式”行政审批办理模式、培训资格(合格)证承诺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先行网上审查制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诚信承诺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4.建立联络顺畅的督导协调机制。理顺“防”与“救”、“统”与“分”、“上”与“下”、 “左”与“右”之间的关系,按照行业部门主建主用负主责,应急部门管总管统管督导的思路,建立统一高效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部门统筹、指导、监督、协调、考评、奖惩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地区、行业之间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工作指令清晰、系统完备、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注重分级分类协同机制和专业队伍与综合力量互补机制建设,加强本级救援力量和辖区以外支援力量协调机制建设,注重行政辖制内外、体制内与社会力量的支援、协作与动员机制建设。

5.建立权责清晰的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市、乡镇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压实应急部门组织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统一组织防灾减灾、救援救助实施等应急组织与监管责任制度。压实全市公路、铁路、建筑、农业、水利、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文旅、教育、邮政、电信、气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巡查考核、年度述职制度。优化整合目标考核事项,将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加强对关键少数的重点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安全风险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灾害隐患的精准防治水平。

 6.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理。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清单,形成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城市风险“一张图”。加强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监察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各领域各环节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生产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分布“一张图"。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分类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为防范和化解重大自然灾害提供基础依据。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数据收集,编制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图。集中调查收集建(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数据,建立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据库,分类开展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水旱调查分析,修订水文特征值和水文手册,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编制完善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风险实时分析平台,建设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数据库。

 7.加强风险和事故调查评估论证。强化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评估审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的评估审查等调查、评估、论证工作。建立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灾害灾难的风险调查、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对致灾风险、安全隐患级别、承灾体脆弱性、灾害链特征等分析评估,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和防控能力。定期向社会发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管理白皮书。建立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立项重大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8.强化重大生产安全风险防治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风险、重大危险源评估诊断分级,不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工业园、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加快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全市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通过物联网将尾矿库各项监测数据接入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天候在线监测监控。大力推动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监管,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行业探索实施远程执法、智能执法。

 9.加强自然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湖北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方案》实施,推动重点工程治理措施高质量建设。支持灾害频发地区加强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进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统筹开展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农村、山区特别是地震、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道路的建设、管理,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灾害防御和保通能力。支持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开展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护林站(点)、水灭火管网、防火应急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直升机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巡护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建设新一代森林火灾预防信息网络。

 10.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紧抓“新基建”机遇,建设应急大数据监测预警中心,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经信、住建、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基础应用支撑、数据支撑、模型算法等支撑能力,对海量、多源、多灾种的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警能力。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面向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传播能力。

 (三)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11.推进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型发展。大力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建立健全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实战牵引的备勤训练模式,推动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发展,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

 12.加强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业能力建设和综合能力建设相结合,加强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危化品处置、矿山救援、防汛抗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救援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专业作用。

 13.发展社会救援力量。制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保险和伤亡抚恤等政策,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建立综合性救援力量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合作救援机制,提升协同应急救援水平。

 14.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推动乡镇、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展灾害信息员、生态护林员等应急队伍,配齐乡镇、村(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加强地方民兵等社会应急力量建设,依托地方优势救援力量和民兵等,推进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风险防范预案管理,有序组织开展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制定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推动市级层面组织指挥一体化、监测评估常态化、信息报告网络化、救援处置科学化、能力保障专业化、宣传教育社会化“六化”建设;推动乡镇层面开展以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交通工具、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基本物资装备、有经费保障的“六有”建设;开展以有组织体系、有场地设施、有报警(宣传)设备、有信息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规范标准、评估分级、试点示范、奖惩考核等措施,在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示范村(社区)、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

 15.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快速的反应能力、果断的决策能力、严密的组织能力、精准的施救能力、密切的协同能力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综合性救援力量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和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发挥好各方面力量的统筹合力。加强训练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四)强化灾害应对准备,构建灵敏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16.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开展应急资源普查,编制应急资源指导目录,明确调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的应急资源调查机制。编制应急物资战略储备规划,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布局和区域布局,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和产能储备管理制度,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创新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坚持分级与分类储备相结合、实储与代储相结合、应急储备与常态储备相结合,完善物资收储轮换、保养报废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结合各地风险和灾情特点,补充储备品种、增加储备数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和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绿色通道。探索利用预签合同、灾害保险、落实税收政策、设立基金等多种经济手段,建设社会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社会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及调配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物资调配效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改扩建建设,加快形成以市级储备库为核心、三个乡镇储备分库为依托的网格化布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

 17.强化应急运输保障。充分发挥铁路、公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构建立体、综合、现代的应急物流网络,建立海、陆、空一体化交通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运输安全畅通。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门参加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协同保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模式。加强运输绿色通道建设,研究制定应急救援车辆收费公路免费通行、应急救助物资及捐赠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调运和征用等应急运输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探索捐赠救援物资直接配送至急需地点机制,减少入库、卸货、清点、分配、再装车、出库等中间环节。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物流资源,补齐医药物流、冷链物流等短板,加强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应急物资中转配送网络。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无人超市等,实现“无接触配送”,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应急物流调控水平。

 18.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任务要求,开展本级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建设固定基站、移动便携基站、市级集群同频控制器,配备手持及车载终端和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实现370M窄带数字集群的初步组网联通,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19.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区域和城乡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统筹设置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就近就便安置受灾群众。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五)加强政策制度配套,夯实依法应急的法制能力基础。

 20.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研究出台财政保障、技术能力支持、救援基地建设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健全应急处置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建立激励应急投资融资和多元化投入的政策制度,落实税收优惠、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围绕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伤亡抚恤、恢复重建、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效应,提出一批有利于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财税、金融、信贷、保险等经济产业政策建议。探索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探索巨灾风险有效保障模式,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健全自然灾害风险分担的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应急从业者待遇保障制度,研究符合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业特点的职业津贴和值班补贴等特殊保障政策,建立应急医疗救治、心理康复、疗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优待政策。

 21.加快推广应急管理有关标准。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制修订后推广工作,着力加强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避难场所等相关标准的实施。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国家、地方、行业等应急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全面覆盖、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编制本级、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强化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保障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加强应急预案评估和演练,提高预案的强制性、规范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强人才科技支撑,提升灾害事故的智慧应急能力。

 23.加强应急人才培训培养。加强新技术、新法规、新知识和实践业务学习,分级组织应急干部专业培训,培养一批能参善谋、能决善断的应急管理干部。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大讲堂、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培养一批知晓理论、精通操作的技师技工队伍,成为应急救援的能工巧匠。2025年底,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60%。

 24.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面向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科技手段的运用,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模拟仿真、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应急通信与后勤保障能力。

 25.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提升重大风险智能监测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健全完善多种感知设备科学布局的先进物联网监测系统。建立统一完善的风险和隐患信息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动态监测。加强对地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监测。

(七)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培育人人参与的全新应急生态。

 26.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应急教育,推进安全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农村居民点和城市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疏散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27.加强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发挥社会力量在人力、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医疗救助、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28.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加强应急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引导,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机制,规范灾害信息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建立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媒体应用,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强化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重点工程

(一)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1.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2021年市县建设任务书》要求,全面推进《湖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黄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落地实施,按照防灾与救灾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要求,分三年进行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计划,其中基础设施场所重点建成集值班值守、协同会商、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移动指挥等多功能应急指挥场所。融合通信网络重点建成由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组成的覆盖全市的应急通信骨干网络。多源数据治理重点建设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满足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管理要求。应用赋能支撑重点建设统一认证、工作流、自助报表、地理信息、三维建模、AI语音、智能视频、融合通信等模块化、组件化、智能化工具。业务信息系统重点建设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智能辅助决策等应急管理核心业务系统。力争2023年建成统一指挥、功能完善、反应灵敏的数字化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服务的“智慧应急”新模式。

 2.综合救援培训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完成至少1处综合救援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影视教材、道具演练、实战演习等形式,开展认知学习、感知学习、知识科普学习、技能实训等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3.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装备,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大数据应用水平。

 4.危化行业本质化安全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平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5.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推进南部重点山区森林防灭火防控体系项目建设,在南部山区的鹿耳山、黄坪山、云台山、雷山、大泉沟等重点林区28个山头修建应急救援通道、生物隔离带、蓄水池、救援人员避险点及视频监控预警系统。

6.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智能化监管建设。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的视频监控图像和在线监测数据并入省厅互联网VPN,并接入气象、空天地三维倾斜摄影企业测绘等数据。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治理及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

(三)应急物资保障工程。

 7.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改扩建建设。按照一专多能、快速反应的总体定位,兼顾区域均衡和灾种特点,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在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已有基础上完成改扩建建设工程,并在金牛、还地桥、刘仁八设立3个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分库,实现全市应急物资就近快速响应任务。

 8.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搭建储备网络,逐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9.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选取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基层移动指挥中心、基层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编制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相关教材,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

10.应急科普宣传工程建设。实施应急科普精品工程,利用传统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广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系列产品。利用废弃矿山、搬迁企业旧址和遗留设施等,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体验基地;依托科技馆、城市森林公园、灾害遗址公园等设施,建设一批集灾害事故科普教育、法规政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推进我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建设完成 1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科普教育;分级建设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1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选择若干乡镇作为受灾人员疏散基地示范点,启动市党政机关防空防灾疏散基地建设,按照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学习的“四能”标准,加大投入,完善基地示范点各项设施及功能建设。建立全市应急避难场所20个以上,其中至少5个二级,15个三级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衔接。

用宗旨意识统揽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使命担当。要坚定信念,牢记宗旨,践行初心,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应急体系建设和救援的具体行动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上下

左右”协调联动,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工作目标,确立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的实施到位,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资金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处理好投入和发展的关系,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根据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所列任务和项目,做好建设资金(专项)预算与落实工作,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对于纳入国家及湖北省的建设任务和规划计划,除积极争取国家和湖北省财政支持外,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加大政府对应急能力建设的直接投资力度,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三)加强规划引领,推进项目建设。

要按照规划的相关具体目标与任务,按照应急体系建设需要,在充分利用存量资源的基础上,发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效应,规划布局好增量资源,制定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和各项工作措施,并按计划分期分段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为应急带来的战略机遇,以专项建设、依托建设、市场共建等方式有序推进应急类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于应急的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具有突出服务效果和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进各类建设项目落地。

(四)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市委、市政府要将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与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及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应急工作考核制度。镇村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纪律、组织部门应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上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将规划实施成效与干部作用考核相挂钩。建立规划实施的跟踪评估机制,及时跟踪检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开展本规划实施的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体执行情况总结,适时提出下一步对策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模式。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