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要求,我局对我局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4年8月30日
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 发文年份 | 文号 | 标题 | 归口单位 | 清理意见 | 备注 |
1 | 2009 | 冶政发〔2009〕 9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继续有效 | |
2 | 2011 | 大冶政规〔2011〕 12号 |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冶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