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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以旧换新政策宣讲

发表日期:2025-02-28    文章来源:大冶市商务局

湖北省以旧换新政策宣讲

    活动时间:2025年全年,活动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商户以补贴产品类别,确认应该参加哪一类活动?

一、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

1、补贴产品类别:空调(含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冰箱、洗衣机(含烘洗套装)、吸油烟机(含烟灶套装)、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含家用笔记本、台式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12类家电产品。

2、补贴标准: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适老化消费品:

1、补贴产品类别:地面防滑产品(防滑贴、防滑垫)、下压式门把手、门铃(闪光振动门铃、呼叫门铃)、双向开启门、斜坡辅具、护理床、床边护栏(抓杆)防压疮床垫、扶手等支撑装置(包括高低处和过道扶手和抓杆类产品)、坐便器(移动马桶、适老分体智能坐便盖、便盆、接尿器等)、洗浴装置(浴帘、浴杆、恒温花酒、洗澡床)、淋浴椅、适老可升降灶台、适老升降吊柜、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自动感应灯具、智能电源插座及开关、家具尖角或墙角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适老家具(换鞋凳、适老椅、床头柜、床边桌、餐桌、电动升降晾衣架、辅助起坐垫或沙发)、手杖(三脚或四脚手杖、登拐、助起坐垫)、轮椅/助行器(安全步态训练车、助老外骨骼机器人、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下肢助行机器人)、助听器(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健康监测产品(毫米波雷达睡眠监测仪、理疗电烤灯、实时心电监护系统、多参数监护仪、血压计、血糖仪等)、防走失装置(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环境监控设备(红外探测器、跌倒〈坠床〉监测雷达、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穿戴式智能心电超声监测器、按摩器等27类产品。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适老化消费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3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

二、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智能家居消费品:

1、补贴产品类别:空气净化器、电磁炉、电高压锅、电蒸锅、电风扇、烤箱、垃圾处理器、浴霸、智能门锁、投影影仪、饮水机、消毒柜、净饮机、电暖器、凉霸、冷柜、破壁机、干衣机、吸尘器、扫拖机、洗地机、衣物护理机、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烹饪机(含料理机)、热菜板、咖啡机、面包机、净菜宝、跑步机(含走步机)、除螨仪、除湿机、移动充电宝、电吹风、电子卷直发器、个人护理(含电动牙刷、电动脱毛仪、电动剃须刀、脱毛仪、冲牙器)、烘干机(含挂烫机、烘烤机)、理疗仪(含睡眠仪、美容仪、头皮护理仪、电动搓澡仪/洗澡仪)、智能花酒、翻译机、塑形仪(含康养仪/康养机、EMS瘦身仪/甩脂机)、宠物喂食器、猫砂机43类产品。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智能家居消费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

二、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家装消费品:

1、补贴产品类别:床架、床头柜、床垫、沙发、茶几、书桌、餐桌、椅子、衣柜、书柜、电视柜、厨柜、餐边柜、镜面柜、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坐便器、台(立)盆(柜)、浴缸、防盗门、门(含铁门、木门、铝合金门)、窗(含系统窗、铝合金窗)、晾衣架(含智能晾衣架)、窗帘、淋浴房、灯具、智能开关、地板、瓷砖29类产品。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家装家具消费品,

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3000元,给予450元定额立减补贴;

满5000元,给予750元定额立减补贴;

满10000元,给予1500元定额立减补贴;

满20000元,给予3000元定额立减补贴;

满30000元,给予4500元定额立减补贴。

三、3C数码换新活动

1、补贴产品类别:手机、平板(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

2、补贴标准:消费者购买以上3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成交价格的15%,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补贴标准: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单个消费者消费满1500元(含),每辆车补贴500元;其中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车再额外补贴100元。每位消费者可在线上和线下共享受3次补贴。

特别说明事宜:消费者在“湖北以旧换新“小程序“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通过平台完成废旧电动自行车预约回收、新车资格领取。(必须审核是否收回,且闭环)

五、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报废更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

置换更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9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0.7万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特别提醒:

汽车跨年度政策衔接的提示:汽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请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申报资料(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全部证明资料的消费者抓紧时间完成相关交易手续,以免后续申报时发现交易时间不符合要求,造成矛盾纠纷。

以上政策最终以湖北省商务厅文件指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