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3-14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大冶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充分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本年度我局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7件。为了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班

为了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树林,副组长:罗三如、邓水生(常务)、冯 渊、石霞辉,成员:黄美芳、柯方明、杨高胜等相关股室负责人。邓水生同志分管办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

根据市政协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共7件(以下简称提案),其中主办2件,会办5件,主要涉及防汛抗旱、湖泊保护管理等方面,办理任务分解安排具体见附件1。

三、办理时间安排

1、3月15日前,局党组专门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确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4月1日—4月15日,各承办责任人与委员沟通走访或座谈,做好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3、4月16日—6月19日前,局督办领导、承办责任人与委员见面沟通、现场踏勘(沟通过程中请保留踏勘、沟通过程图像资料)并提出落实方案,完成答复初稿交督办领导审核。并将阶段性办理结果报专班办公室。

4、6月20日—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落实措施并完成答复工作,具体如下:

(1)对主办件各承办股室单位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牵头收集汇总其他相关办理部门单位的办理情况,统一答复委员,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涉及面广需要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督办领导报告,争取市督办领导协调解决。

(2)对会办件或非第一主办件的,办理过程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7月31日前将会办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办(或第一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在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各承办股室单位要采取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组织座谈等方式,经常性地与政协委员面商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听取合理建议,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5、8月1日—8月31日全面完成向委员的书面答复工作,承办第一主办件的各承办股室单位答复时必须使用局红头公函纸,并加盖局公章后向委员本人当面答复(答复函四份,其中三份报专班办公室,一份送达委员),并请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委员填写后的答复原件报专班办公室)。答复函必须做到符合政策、格式规范、内容翔实,并根据情况分A、B、C、D四类在答复函上按规范格式加注标记。即:已经或基本办理落实的,用“A”字标明;正在或已列入计划办理的,用“B”字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办理的,用“C”字标明;无法办理落实的,用“D”字标明。

6、9月1日—9月30日前各承办股室单位要将承办提案的正式答复(答复一式三份)和《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报送至专班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6、11月30日前组织 “回头看”进行自查,并报送所承办提案的进展情况;在12月31日前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规范程序,强化督办考核

1、规范办理程序

按照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相关文件精神,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对待每一件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切实保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必须保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在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各承办股室单位要采取上门走访、实地勘察、组织座谈等方式,经常性地与政协委员面商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听取合理建议,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真正将提案办理落实过程转变为接受监督和促进工作的新常态。严格按要求做好书面答复(提案答复模板见附件2),并请政协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

2、注重实效,严格实行督办考核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各承办股室单位要从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高度抓好我局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针对性地抓好政协提案办理落实:一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内容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条件具备的政协提案,要克服困难及时办理落实;二是对承诺在年度计划内办理落实的政协提案,必须抓好跟踪办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理落实,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委员反馈;三是对政协委员反复多次提出的提案,要列为重点,研究长效机制,确保办理实效;四是对市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市督办领导报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要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严格考核,对工作不负责,相互推诿造成影响的,将严格进行问责。

附件:1、2025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表。

2、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模板。

3、大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

2025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表

建议/提案编号

代表(委员

-.)姓名

议      题

主办或

会办

责  任

股室单位

责任人

督办领导

1

4号提案

民革大冶总支

关于加强大冶湖沿岸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

主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2

8号提案

朱学斌

关于加强我市排涝站工作及相关治理的提案


主办

水旱灾害防御股

柯方明

罗三如

3

2号提案

民革大冶总支

关于加快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转化的提案

会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4

6号提案

民革大冶总支

关于加强尹家湖水质保护的提案

会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5

51号提案

农工大冶总支

关于消除外来入侵物种,守护粮食生产安全的提案

会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6

78号提案

刘合广等5名委员

关于熊家洲中心港河道污染治理的提案

会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7

95号提案

朱翠萍

关于将大冶湖一处湖汊改造为全市中小学生水上体育运动场的提案

会办

河湖长制工作股

杨高胜

石霞辉

附件2:

办理结果:A(或B、C、D)

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委员: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要求:首先明确对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或否定;然后简要介绍办理工作过程,最后要如实反馈办理落实结果)

(答复内容不受本格式纸张限制,不够后延)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签名)联系电话: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年   月   日

附件3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提案编号

〔2025〕(     )号提案

见面时间/地点

月   日/

A解决或基本解决(    )

月   日/

B正在解决(    )

月   日/

C以后解决(    )

月   日/

D无法解决(    )

办理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提案者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市政府

政务督查室

 年  月  日

市政协

对口专委会

 年  月  日

市政协

分管副主席

年  月  日

注:1.请承办单位向提案者书面答复时附上此表(一式两份),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不满意的要陈述改进意见或建议,内容简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