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刘小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水库管理职责发挥水库在农业生产中抗旱作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内共有水库102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1)型水库21座、 小(2)型水库78座。总库容13488万m3,有效库容9191万m3,正常年份可以满足下游农田灌溉需求。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灌溉、供水、养殖、发电、旅游等。
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小型水库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管护主体,水利和湖泊管理站负责配合水库巡查责任人对水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行监管。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防汛抗旱、大坝安全运行、水生态保护、管护资金筹措等负总责,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水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依法收回水库养殖经营权属。2018年期间,全市所有水库个人或单位养殖经营权均已收回,禁止围栏、围网、投肥养殖,提升水库水质安全。
2、完成水库确权划界工作。2021年全市102座水库均进行了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树立勘界桩1123根,标示牌102块,明确和落实了小型水库产权,为所有水库颁发了“身份证"。
3、加强水库水资源管理、科学调度。我局每年依据各水库的特性制定了一库一调度方案,科学调度,确保水库更好的发挥其防洪和灌溉能力。
4、不定期开展水库安全检查工作。我局每年成立若干小组分别不定期对全市所有水库开展汛前、中、后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全市发通报,检查问题督促涉及乡镇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下一步,我局大力推进水库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各负其责,履职到位,确保水库运行安全,保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领导姓名:胡卫东 联系电话:13872101016
经 办 人姓名:黄金湖 联系电话:13617141226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