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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冶市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举报方式公告

发表日期:2023-07-05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大冶市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举报方式公告

自2023年6月至11月,大冶市在全市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现将专项执法行动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须知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防洪安全领域。主要包括: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违法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构建物、弃置或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妨碍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主要包括:非法取水、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拒不服从水资源调度、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和因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行为;非法围垦河湖、破坏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嫌犯罪的。

(三)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以及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

(四)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主要包括: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网址(http://supe.mwr.gov.cn/),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二)湖北省水利厅受理电话:027-87221110,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三)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受理电话:0714-6225271,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四)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受理电话:0714-8764595,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各级水利机关将依法为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举报受理内容为公布的4类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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