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协调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和监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水土保持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转变职能。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要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节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由2个独立核算的预算编制单位组成,其中本级预算单位1个(机关6个股室和16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合并编制预算,另有1个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独立编制预算。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 |
2 | 政策法规股 |
3 | 河湖长制工作股 |
4 | 建设监督股 |
5 | 水资源股 |
6 | 水旱灾害防御股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二级事业单位
1 | 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公室 |
2 | 大冶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
3 | 毛铺水库管理站 |
4 | 杨桥水库管理站 |
5 | 九眼桥水库管理站 |
6 | 红旗泵站管理站 |
7 | 大冶市水土保持中心 |
8 | 大冶市水政监察大队 |
9 | 大冶市金山店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0 | 大冶市保安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1 | 大冶市殷祖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2 | 大冶市刘仁八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3 | 大冶市金牛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4 | 大冶市茗山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5 | 大冶市东风农场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6 | 大冶市大箕铺水利和湖泊管理站 |
17 | 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独立编制预算) |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预计3223.91万元(含本级和独立核算下属单位),比上年增加98.02万元,增长3.04%。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223.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3.91万元(含本级和独立核算下属单位),比上年增加98.02万元,增长3.04%。其中:基本支出2876.18万元,占总支出的89.21%;项目支出347.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79%。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223.91万元,较上年增长3.0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补助)增加98.0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3.91万元,较上年增长3.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2876.18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8万元,增幅8.25%;项目支出347.73万元,较上年减少121.16万元,减幅25.84%。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399.70万元,较上年增加182.94万元,增幅8.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增资及新增不可预见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0.46万元,较上年增加28.52万元,增幅12.3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驻村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02万元,较上年增加7.72万元,增幅3.7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退休费及住房补贴补差纳入。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347.73万元,较上年减少1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驻村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公用经费及三支一扶人员经费调整到人社部门统一预算。本部门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水政监察大队人员经费及执法工作经费11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等日常人员、工作经费等。
(2)水利体制改革落岗人员经费5.23万元。主要用于市综改办乡镇机构改革组按照市领导会签意见,改革组会同财政相关科室对2005年水务系统综合配套改革中遗留的问题进行了审核,审核建议落岗人员生活补助维持历年做法不变,继续由财政预算列支基本生活费。
(3)水利工程质检工作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工作及巡查费用等。
(4)库区移民后扶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后扶项目前期准备、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日常工作经费等。
(5)水管单位非税收入150万元。主要用于2008年水利体制改革后,水管单位收取的农业水费、水面承包费等用于贴补各水管单位的自筹人员经费缺口。
(6)水土保持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收费、执法、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60.46万元(含本级和独立核算下属单位),较上年增加28.52万元,增幅12.30%,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调整等。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7.13万元、印刷费1.31万元、水电费9.51万、邮电费11.88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2.56万元、差旅费27.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护费0.49万元、会议费5.50万元、培训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15.21万元、工会经费33.2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22.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86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万元,增副26.84%。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数1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3.2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同上年比增加90%,增加的原因是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方面投资,预计下年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会增加。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12.86万元,比上年减少8.08%,主要原因是预计配套办公设备设施购置减少。
1、货物类12.86万元,主要是空调、桌椅、办公设备、家具、复印纸、计算机设备等方面支出。
2、服务类0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预算批复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6个,项目预算347.73万元。
1、水政监察大队人员经费及执法工作经费。该项目预算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等日常人员、工作经费等。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水政监察大队正常运转;保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数量指标:处理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等工作不低于4-5件。
产出指标:积极有效完成各项查处涉水违法等事情。
效益指标:保障水政监察大队正常运转;保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85%,实施关联方满意度≥90%。
2、水利体制改革落岗人员经费5.23万元。该项目预算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市综改办乡镇机构改革组按照市领导会签意见,改革组会同财政相关科室对2005年水务系统综合配套改革中遗留的问题进行了审核,审核建议落岗人员生活补助维持历年做法不变,继续由财政预算列支基本生活费。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确保水利体制改革落岗人员生活保障。
数量指标:4人。
产出指标:确保控制在预算支出内。
效益指标:保障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人员满意度≥85%。
3、水利工程质检工作经费。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工作及巡查费用等。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产出指标:力争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效益指标:工程检测覆盖率100%。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到100%。
4、库区移民后扶工作经费。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后扶项目前期准备、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后扶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日常工作经费等。
质量指标:做好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
产出指标:确保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效益指标:保障移民各项后扶保障。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
5、水管单位非税收入150万元。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2008年水利体制改革后,水管单位收取的农业水费、水面承包费等用于贴补各水管单位的自筹人员经费缺口。
数量指标:水利系统各水管单位。
产出指标:确保水管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效益指标:保障水管单位正常运转。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
6、水土保持项目经费。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收费、执法、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等。
数量指标:全市水土保持宣传达到80%,矢量化上图达到100%,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批率达到90%,确保水土保持规划达标、植树种草存活率达到80%。
产出指标:规划工作如期完成,验收合格2023年11月结算到位。
效益指标:确保荒山利用率提高35%,园区绿化率提高35%,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85%,实施关联方满意度90%。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