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法治工作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领导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坚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建设的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维护稳定,全面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统筹。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工作与审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同抓同促进。三是认真履行大冶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断完善党对审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推动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服务保障大冶市审计委员会高效运行。
(二)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
我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市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王本强副审计长在大冶调研时提出的“立足经济监督、深化县级基层研究型审计、敢说真话、会说真话,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组织实施审计计划项目31个,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52项,查出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133909万元,节约政府资金9204.31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审计线索26条,审计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32篇(次)。为大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审计力量。
(三)推动重要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我局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年度项目计划经大冶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管委会批复执行的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必经“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意见征求两个环节,各类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本部门相关股室及局领导班子、法律顾问、党政办法制科等主体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风险隐患。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审计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重要工作一同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部署落实。我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带领全局干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形成了“局主要领导抓总、局分管领导抓具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我局党支部书记、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工作决策机制,从自身做起,杜绝一言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助推依法文明审计。三是注重普法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增强审计干部遵宪守法意识。同时,利用多种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审计干部的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干部的能力素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亟待创新和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道远。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理解、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审计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审计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确保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审计能力,积极应对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