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审计局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审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从事办公室或业务科室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
4.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公益性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等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各项程序由市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17:30
2.报名地点:市审计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14-8712958)。
3.报名所需材料:①《大冶市审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相关经历资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38279134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或纸质档送至大冶市审计局(大冶市建设路14号,市审计局3楼301党政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真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自行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及录用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根据报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如果在试用期间发现录用人员与招录职位能力不符的,经研究决定予以辞退。
2.待遇。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为三年),有关待遇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3.考核。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如考评不合格,予以解除合同。
附件:《大冶市审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