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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综合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表日期:2026-01-12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大冶市司法局

大冶市公证处

事业单位

公证服务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证明有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文件文书的公证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不超过附件所列上限执行,当事人与公证机构可以在此标准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公证服务,其收费标准由市场竞争产生。

政府定价:

一、证明法律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抚养事实、监护权、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选票、指纹、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服务的计价费率由现行的1.1%—0.1%降低至0.5%—0.1%。即: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标的额分段累进收取。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0.5%收取,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3%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150元。

(四)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200元。

(五)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25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文件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其中涉企的,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执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等证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本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费200元。

(四)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其中涉企的按债务总额的0.2%收取。

(五)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市场调节价(非政府定价):

根据《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95号)要求,结合本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非政府定价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经济合同、协议,按照标的额的3‰收取,证明民事协议减半收取。最低收取800元。

二、证明委托、声明、承诺、保证:每件收取200元,涉及财产每件收取500元。

三、办理遗嘱、保管遗嘱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办理遗嘱公证按财产价值1%收取,最低每件收取2000元;

2、保管遗嘱每件收取1500元;

3、宣读遗嘱,每件收取600元,但在本处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嘱和继承公证的,免收宣读遗嘱费;

4、清点遗产,协商收费,最低每件收取1200元;

5、保管遗产、担任遗产管理人,按遗产数额的3‰每年收取,最低收取2000元,因保管、处置遗产等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四、证明收养:每件收取2000元。证明认领亲子:每件收取2000元。

五、意定监护收费:协商收费,最低每件5000元。

六、提存公证、资金监管,按标的额的3‰收取,最低每年收取12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行结算。

七、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司会议、抽签、摇号等现场监督类公证服务和保全证据公证服务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保全证据公证费:工作时间在2小时(含本数,下同)以内,且仅二名公证人员参加的,公证费每件收取2000元。超过2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加收1000元,超过时间未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保全现场复杂,需同时采用多机位拍摄或实际工作超过2名公证人员的,比照以上标准加倍计算。

(二)现场监督公证费:工作时间在2小时(含本数,下同)以内,且仅二名公证人员参加的,公证费每件收取3000元。超过2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加收2000元,超过时间未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需超过2名公证人员的,比照以上标准加倍计算。

为企业破产重整、唱票计票、市场调查、民意调查提供现场监督、保全证据、方案策划等综合服务的,双方协商收费。

以上工作时间计时从公证人员到达公证现场时起算,至现场公证活动结束时止。

八、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商收费,最低每件收取3000元。

九、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80元。

十、提供代办登记服务,每件500元。

十一、提供上门服务,每次600元。去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军营上门服务,每次收取800元。所需交通费、差旅等费另行结算。

十二、副本费:国内公证每份收费30元,涉外公证每份收费40元。

十三、查档费:公证申请人因补办副本等需要查阅公证档案的,收取查档费50元/次。

十四、其他收费

(一)拍摄服务收费:办理公证所产生的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打印页面等服务和存储介质费以及发生的差旅费用另行结算。

(二)证据调查、核实收费:

1、尽职调查收费:依据尽调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公证人员工作量协商收费,最低收取2200元。

2、线上核实及大冶城区核实每次8 0元;大冶城区以外不出黄石市核实每次600元;黄石市以外核实另行协商结算。

(三)公证文书正副本总计页数超过40页的,据实另行收取打印费、复印费,黑白打印每页0.8元,彩色打印每页2元,黑白复印每页0.3元。当事人自行打印复印的,不收取打印复印费。

(四)撤回公证申请收费:对已受理并完成公证申请、笔录、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手续费。

十五、以上收费标准中未规定的,协商收费。

政府制定、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

鄂发改价调〔2021〕95号、

鄂发改价调〔2021〕3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