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是大冶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大冶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邮政编码:435100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8710148
电子邮箱地址:dy_sfj@huangshi.gov.cn
三、公开程序
(一)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冶市司法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y_sfj@huangshi.gov.cn;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