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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冶市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7-15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央、全省、全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月-8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

大冶市范围内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

三、抽查内容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检查:1.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2.律师队伍建设情况;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4.律师执业表现情况;5.内部管理情况;6.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7.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8.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1.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遵守市基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业务实绩;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等相关情况。

四、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局公法股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100%比例进行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局公法股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每类抽查对象分别由2名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3.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登陆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机构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4.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局公法股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抽查检查有序开展。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做好检查结果公示。

2.在抽查检查工作中,各执法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咨询,为被检查对象答疑解惑。

3.法律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大冶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