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将大冶市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除长期项目外)须按照完成时限完成。各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附件:大冶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附件
2026年度大冶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大冶市城区 雨污混接改造工程 | 市城管执法局 |
2 | 大冶市城区排水 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市城管执法局 |
3 | 国省道区间测速、电子警察,城区标志标牌、标线及农村道路平交路口改造 |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城投公司 |
4 | G106黄石铁山至 大冶段改建工程2标段 | 市交通局(牵头单位)、市资规局、还地桥镇、罗桥街办、交投公司 |
5 | 大冶市全域公交 一体化改造项目 | 市交通局(牵头单位)、市荆楚投公司、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 |
6 | 花园路(桑梓路—铜绿山大道路)道路建设工程 | 市住建局(牵头单位)、荆楚投资公司 、金湖街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