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8-12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兹有大冶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陈亮(执法监督证证号:J17020100037)的执法监督证不慎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宣布其执法监督证件作废。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证件进行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利用其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大冶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