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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3-27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2024年,大冶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央、省、黄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拧紧行政决策、权力运行、执法监督链条,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效能有效提升,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依法治市

1、高位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了七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面汇报了2023法治建设的工作,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对依法治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抓实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各乡镇、部门开展专题学习230余次。

2、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5个乡镇和80余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进行了全面述法。市交通运输局、茗山乡在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上进行了现场述法,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评议,进一步压实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充分发挥法治督查作用。圆满完成黄石对冶“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查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结合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法治督查,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49个。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机制。深入推进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在市级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在乡镇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大冶市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9个制度文件,指导全市28家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形成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督模式。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22名、设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联系点9个。

5、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7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66份,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0条。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不予处罚2533件、从轻处罚案件59件、减轻处罚案件52件,减免罚金200余万元。

6、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含规范性文件)33件、招商引资合同(协议)25件、回复征求意见29件,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9件,向黄石市政府及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

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2件,案件收案量同比增长50%,行政争议矛盾化解率达93%以上。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5件,胜诉率、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复议案件案后回访率均为100%,位居黄石前列。

(三)坚持创新改革,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8、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出个人“一件事”33件、企业“一件事”125件,2024年,“集成办”办件量达35万余件。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办理服务,2024年,共计办理“跨域”事务16万余件。推行容缺事项承诺办,梳理出20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进简易事项智能办,选取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流程简单、审批风险低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出10项智能办事项。深化政策服务免申办,我市免申办事项由过去的45项新增至88项。打造政务服务“数字地图”。在现有“冶好办”小程序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数字政务地图”,全量汇聚全市“1+15+385+N”的四级政务资源信息,以及30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攻略、让群众一点就能获取最优办事途径,一点就会办

9、全力推进大数据管理运用。高起点搭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完成城市数字模型、编码赋码平台与数据采集生产平台、大数据能力平台、“一标三实子系统”平台建设并实现了互融互通。高质量编制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标准规范。编制《大冶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编码赋码导则》《大冶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责任分工目录》《大冶市数据分级分类规范》等各类标准规范28个。对标对表加快推进系统对接。梳理全市自建系统58个建立“一本账”,8个系统完成了对接。

10、全面提升诉求处办质效。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办理机制,为诉求处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持续整合汇聚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整合12315消费维权热线,汇聚“街乡吹哨”和“企呼我应”事项至“民情通”平台统一交办,真正实现社情民意多路汇聚,平台已整合了包括云帮办、今日大冶、云上大冶、基层上报、网信舆情、冶好办等12种渠道汇集群众诉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高效处办。围绕“全面研、精准交、高效办、跟进督、圆满结”的大闭环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平台升级“挖潜能”。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对民情通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用城市数字公共底座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提升接诉即办能力,挖掘民情数据价值,为部门履职和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四)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1、压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一团三队”培育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20余场次。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落实六类人群以案释法制度,共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3篇,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450余场。

12、聚焦重点推进普法宣教。针对青少年、企业、基层村(社区),深入开展普法宣讲,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禁毒宣传月、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颁布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我市“法律明白人”案例作为黄石地区首个典型案例被司法部选中在中国普法官微身边的“法律明白人”系列推荐上榜。

13、持续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完成尹家湖法治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升级工程,金牛镇窦家湾、罗家桥街道徐家铺村建成法治小游园。创新打造“法律明白人”云普法课堂,制作原创普法短视频4部。七里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冯桥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聚焦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供给

14、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实现38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15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2024年,大冶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总计2023件,组织案卷评审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330人(次)。公证提供上门办证服务6次,外出调查核实证明材料58次,提供延时服务29次,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8件,为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2700余元。

16、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创新提质。2023年6月,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有效整合园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标志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五)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7、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先后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着力持续完善法治保障,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提升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和服务能力,出台了具体举措。

18、推进法治护企行动。市司法局组织全市32名优秀律师赴24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共发布预警提示信息15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2件,规范用工管理8件。市检察院注重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办理涉某企业系列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强化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8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5件。对涉市场主体依法不起诉11人,监督撤案3件,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11件。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2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办理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为被害企业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

19、创新开展法治惠企项目。成立18个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深化商事纠纷“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574件,调解成功2920件,调解成功率达81.7%。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工作站5处,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厚植法治沃土。出台《涉企案件快速执行工作指引》《深化企业破产重组“府院联动”机制考核办法》《涉企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操作流程》等机制、方案9份。创新推进破产预重整,帮助负债1700余万元的某公司重整完毕投入生产。及时将债务2亿多元的某酒店转至破产审判专班,已成功进入破产重整流程。

20、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和全市政法机关千名干警进千企“优化法治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废止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市法院发挥行政审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公正审理行政处罚案件、高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纠正“一刀切”执法、“小过重罚”等行为,发出司法建议18份,促进有关单位堵漏洞、强管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督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

2025年工作打算

(一)统筹抓实法治大冶建设。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收官工作,谋深谋实下阶段法治大冶建设和“九五”普法规划。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编制并公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督查和其他专项督查。

(二)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落实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六类人群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制度,完善典型案例库,加大“一团三队”培育力度,创新打造普法品牌,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融合发展,聚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构建法治宣传阵地集群,健全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四)聚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确保全年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案(事)件;加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加快建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培训基地和就业基地。

(五)加快构建品质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支持配合推进涉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