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民情通”统一处办平台
编号:DH2024081500201
诉求人 | 姜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7447 | 工单类型 | 求助类 |
群众地址 | |||||
事发地址 | 黄石市大冶市新保安花园 | ||||
问题属地 | 保安镇人民政府 | ||||
承办部门 | 大冶市司法局 | ||||
登记人 | 郭倩 | 登记时间 | 2024-08-15 12:06:26 | ||
转办时间 | 2024-08-15 12:47:42 | 限办时间 | 2024-08-20 23:59:59 | ||
问题要点 | 反映保安镇新保安花园小区门面纠纷问题 | ||||
倾诉内容 | 市民姜先生来电:2012年在保安镇新保安花园小区购买的两个门面交了五十万元定金且开具了收据,原开发商将地块转卖给他人(开发商名称未变),2024年4月底门面已做好了,且已对外出租,现开发商一直未将两个门面分给其,也无法联系开发商,望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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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期望 | 该工单已派住建局、司法局、请以上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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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中心意见 | |||||
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 | |||||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 | 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4081500201,主要内容为反映保安镇新保安花园小区门面纠纷问题,目前此事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1.市民诉求事项属实。 2.处理经过及结果:经了解,当事人于2012年购买该门面时,该楼盘在新建中,当事人持有相关收据,落款盖章为祥和公司(据当事人称为公司总部在下陆,未注销),约定门面任选,如今当事人仍想要回门面,因此大冶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建议当事人持有关证据起诉祥和公司。 3.2024年8月19日电话市民告知相关政策依据。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4.经办部门:大冶市法援中心 经办人:徐静静 | ||||
备注 | |||||
工单处理流程详情 | 1.2024-08-15 12:06:26 热线中心 郭倩 暂存(暂存) 处理内容:郭倩暂存工单。 2.2024-08-15 12:29:04 热线中心 郭倩 外呼(外呼) 处理内容:郭倩外呼 3.2024-08-15 12:45:24 热线中心 郭倩 暂存(继续受理) 处理内容:郭倩继续受理工单。 4.2024-08-15 12:47:41 热线中心 郭倩 提交【新工单】(提交) 处理内容:郭倩 提交 最后限制分派时间:2024-08-16 10:59:26 5.2024-08-15 12:47:42 热线中心 郭倩 分派【大冶市司法局】(分派) 处理内容: 最后限制接收时间:2024-08-16 14:29:41 6.2024-08-16 16:55:50 大冶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接收(接收) 处理内容: 7.2024-08-19 16:04:23 大冶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上报处理(上报处理) 处理内容: 是否属实:属实 是否已联系群众:是 联系时间: 是否已回复群众:是 回复时间:2024-08-19 15:37:01 基本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4081500201,主要内容为反映保安镇新保安花园小区门面纠纷问题,目前此事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1.市民诉求事项属实。 2.处理经过及结果:经了解,当事人于2012年购买该门面时,该楼盘在新建中,当事人持有相关收据,落款盖章为祥和公司(据当事人称为公司总部在下陆,未注销),约定门面任选,如今当事人仍想要回门面,因此大冶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建议当事人持有关证据起诉祥和公司。 3.2024年8月19日电话市民告知相关政策依据。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4.经办部门:大冶市法援中心 经办人:徐静静 部门名称:大冶市司法局 处理人员: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180****5059 最后限制回访时间:2024-08-20 16:04:23 8.2024-08-20 08:52:17 热线中心 sh02 上报审核(同意) 处理内容: 最后限制回访时间:2024-08-21 08:52:17 9.2024-08-20 09:00:02 系统处理 回访岗01 待回访-系统分派(待回访-系统分派) 处理内容:系统平均分配【待回访工单】分配给:回访岗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