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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管理机构

发表日期:2024-06-04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一、大冶市司法局机构职能

1.统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有关重大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解释等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指导、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袁致和    联系电话:0714-8710148

二、大冶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治建设调研督查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等8个股室,直属社区矫正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等3个二级单位。

1.局机关各股室

(1)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股室负责人:石锦霖    办公电话:0714-8710148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安全生产、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投资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拟定规划并组织设施;负责本系统人事、职工福利、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制定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政治部。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2)法治建设调研督查股

股室负责人:何祥松    办公电话:0714-8717335

职能: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配合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全市法治工作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筹市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股

股室负责人:马攀    办公电话:0714-8764141

职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股室负责人:卢文惠    办公电话:0714-8722080

职能: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协调、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本系统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系统法制工作。

(5)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股

股室负责人:赵凤    办公电话:0714-8713433

职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解释工作;健全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承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6)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股室负责人:陈凌鹤    办公电话:0714-8731523

职能: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承担、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股室负责人:黄灿     办公电话:0714-8712523

职能: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股室负责人:侯正荣    办公电话:0714-8726058

职能: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转报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登记、执业申请、年审的审核转报和年度考核工作;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局属二级单位

(1)社区矫正局

 负责人:袁理   办公电话:0714-8731293   

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矫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荟萃路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罗爱娇    办公电话:0714-8720148

职能: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指派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公证处

负责人:周卫    办公电话:0714-8712636

职能:负责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办理市属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冶单位的国内和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