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发表日期:2025-01-27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依法治市主线,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各乡镇、部门开展专题学习230余次。二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15个乡镇和80余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进行了全面述法。市交通运输局、茗山乡在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上进行了现场述法,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评议,进一步压实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法治督查作用充分发挥。圆满完成黄石对冶“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查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本级法治建设综合督查,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49个。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机制不断完善。深入推进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

在市级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在乡镇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大冶市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9个制度文件,指导全市28家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形成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督模式。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22名、设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联系点9个。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充分发挥。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7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66份,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0条。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不予处罚2533件、从轻处罚案件59件、减轻处罚案件52件,减免罚金200余万元。三是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含规范性文件)33件、招商引资合同(协议)25件、回复征求意见29件,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9件,向黄石市政府及大冶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四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2件,案件收案量比同比增长50%,行政争议矛盾化解率达93%以上。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5件,胜诉率、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复议案件案后回访率均为100%,位居黄石前列。

(三)聚焦法治社会建设,普法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落实六类人群以案释法制度,共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3篇,督促指导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450余场。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队伍素能。持续深入推进“一团三队”培育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20余场次。三是聚焦重点推进普法宣教。针对青少年、企业、基层村(社区),深入开展普法宣讲,在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禁毒宣传月、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颁布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我市“法律明白人”案例作为黄石地区首个典型案例被司法部选中在中国普法官微身边的“法律明白人”系列推荐上榜。四是持续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启动尹家湖法治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设施升级工程,指导金牛镇窦家湾、罗家桥街道徐家铺村建成法治小游园。创新打造“法律明白人”云普法课堂,制作原创普法短视频4部。七里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冯桥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聚焦群众法治获得感,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实现38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3件,组织案卷评审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330人(次)。三是深化公证便民服务。提供上门办证服务6次,外出调查核实证明材料58次,提供延时服务29次,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8件,为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2700余元。

(五)聚焦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印发《大冶市司法局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着力持续完善法治保障,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加大司法保护和服务力度,提升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和服务能力,出台了15条具体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常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全市32名优秀律师赴24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共发布预警提示信息15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2件,规范用工管理8件。三是优化执法司法环境。先后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和全市政法机关千名干警进千企“优化法治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等活动,废止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以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及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目标,全年共办理“首违不罚”案件2208件、“公益减罚”案件18件、“轻微速罚”案件348件。

(六)聚焦平安大冶建设,抓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印发了《大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提升了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用好亲情感化开展前置帮扶,抓实监地合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抓牢“全方位”管控,抓实多元化安置帮教。二是严格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在“两节”“两会”等重大节庆、敏感时期,均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涉及安全隐患对象均纳入严管范围,落实安保维稳工作措施,完善规范社区矫正档案资料。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两不一无”情况。三是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抓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坚持走访、排查、化解、稳控、监督、救助“六个到位”,按照“化解一批、稳控一批、救济一批”的原则,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黄石政法委书记李文波充分肯定了我局有关工作,相关经验在黄石政法信息2025年第一期“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专刊中刊发。四是压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严格落实双重管理,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政策法规解释服务。司法所配合乡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05次、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2773件、预防各类矛盾纠纷201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79件、调解成功3171件,调解成功率96.7%。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督查作用待进一步提升。法治督查结果运用不理想,法治督查协同配合力度有待加强。

(二)法律服务供给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效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推进基层治理作用有待深入挖掘。

(三)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部门对普法重视程序有待提高,落实年度普法清单任务缺乏规划,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率和案例宣讲覆盖率均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抓实法治大冶建设。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收官工作,谋深谋实下阶段司法行政、法治大冶建设和“九五”普法规划。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编制并公示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督查和其他专项督查。

(二)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落实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六类人群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制度,完善典型案例库,抓好“一团三队”培育力度,创新打造普法品牌,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融合发展,聚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构建法治宣传阵地集群,健全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四)聚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确保全年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案(事)件;加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逐步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加快建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培训基地和就业基地。

(五)加快构建品质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支持配合推进涉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