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
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
7月17日,为了落实《大冶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大冶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环节整治工作,督促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有效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冶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党组成员、副局长柯惠华同志主持会议,13个基层所负责人、监管人员以及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整治行动进行部署。随后质量监督股负责同志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现场,向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户发放了《诚信经营倡议书》,还签订了《大冶市电动车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会议要求,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要自觉遵守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充分认识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将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源头消除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